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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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11 (2023-07-18)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12-080007 事由:貴廠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源操作許可證「鍋爐蒸氣產生程序(含熱媒加熱程序)(M04)、操證字第H6808-01號」,其製程應符合「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7月18日現場進行稽查檢測,污染源為蒸氣鍋爐(E401),排放管道編號為P401(稽查時前揭污染物操作中)及檢測空氣污染物項目為氮氧化物及硫氧化物。稽查檢測結果:排放管道P401氮氧化物濃度為131ppm,超過「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4條附表之規定,氮氧化物排放管道標準為100ppm之規定,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及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4條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10-05 (2022-09-08)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10月07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1-100008 事由:案經本局派員稽查,發現貴廠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4)製程新增木屑作為燃料,惟核准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未將木屑燃料登載於原物料內容,查獲與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內容不符。 |
否 |
限2022-10-0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03-21 (2021-11-05)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95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1月1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11-030028 事由: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11月5日派員前往稽查,執行排放管道編號P401氮氧化物項目檢測,檢驗分析結果:空氣污染物濃度值為120 ppm,未符合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氮氧化物:100 ppm。 |
否 |
限2022-01-1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95,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10-23 (2019-08-26)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令貴廠印染整理程序及鍋爐蒸氣產生程序停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8-100036 事由:貴廠雖已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印染整理程序(M01)(設證字第H4930-00號)」及「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2)(設證字第H4937-00號)」設置許可證,惟查尚未取得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污染源。 |
否 | 不須改善 |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