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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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04 (2018-12-17)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 文號:44-108-030001 事由:貴公司係屬公民營廢棄物清除機構,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證號:106桃園市廢甲清字第0076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授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規定略以:「清除、處理機構設置之清除、處理技術員未能從事業務或離職時,該機構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指定代理人並於十五日報請核發機關備查。...」,經查貴公司技術人員陳○○於107年11月1日離職,貴公司雖然於107年12月17日107富字第107121701號函向桃園市政府辦理清除許可證變更申請(於107年9月19日另聘陳○○為技術人員),惟貴公司未於15日內前報請桃園市政府備查,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08-22 (2015-12-10)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文號:40-105-080019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3-03-22 (2012-08-31)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文號:44-102-030008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