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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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23 (2019-05-01) |
新竹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10-020011 事由:貴公司其他電子零組件製造程序(製程代碼:260999)產出之廢液pH值大於12.5(廢棄物代碼:C-0201),自108年4月~109年8月產生後貯存超過1年,且未有申請延長貯存期限紀錄,雖於109年9月已有清運聯單並完成申報,惟貴公司有害廢棄物未於限屆滿2個月前向貯存設施所在地之地方主管機關申請延長期限,產生後貯存逾1年,以上事實已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相關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03-23 (2016-01-18) |
新竹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1項 文號:30-105-030007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