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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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8 (2019-09-06)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令貴公司新屋廠「汽車表面塗裝程序」停工及限期於109年12月24日前申請取得操作許可證。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8-110032 事由:一、貴公司新屋廠從事汽車及其零件製造業,本府108年9月6日派員會同廠方人員前往作業現場查核時,製程產線作業中,其製程為大客車底盤(含引擎)車→車體焊接貼付組裝→大客車半成品→液體噴灑室→低溫烤漆室→內裝組裝電路佈線→大客車產品(約100~120台/年)。 二、查貴公司新屋廠製程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0年12月19日環署空字第1000109769E號公告「第二批第一類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汽車表面塗裝程序」。貴公司新屋廠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