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泰展業有限公司

企業統一編號: 28878141
企業名稱: 廣泰展業有限公司

工廠基礎資料

裁罰紀錄

廣泰展業有限公司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0-04-23
(2020-02-18)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440000元整,另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6條第5項第1款規定限期貴公司於本案裁處書送達日起180日內向本局申請並完成自動監測(視)設施、電子式電度表及顯示看板之設置。屆期未完成設置者,將依同辦法第56條第4項規定命貴公司停止排放廢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
文號:30-109-040017
事由:査本局於109年2月18日9時57分派員至貴公司於臺中市龍井區台西南路**號廠房後方溝渠稽查,現場水體呈現乳白色,沿上游稽查發現貴公司廠房後方可疑管路殘留白色廢水,經查貴公司領有本局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惟稽查當日製程樹酯調配桶清洗廢水逕以管路、閥門調整,以未經核准之排放口排放至工廠後方溝渠造成水體污染,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規定。
不須改善 1,44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3-20
(2020-02-06)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25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2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30-109-030025
事由:本局於109年2月7日8時50分派員前往稽查,經查貴公司廠內重油加熱桶因輸送馬達故障未正常動作致重油加熱桶內重油溢流於地面後經牆面孔洞縫隙滲出至周界外溝渠造成水體污染,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限2020-02-1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2,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12-18
(2019-10-22)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並依核發許可證內容及相關規定進行操作。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文號:20-108-120043
事由:查貴公司領有印染整理程序(M04)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1242-00號),本局於108年10月22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稽查作業,查獲有下列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違規事項如下: (一)107年冰醋酸(醋酸)使用量9.42公噸(許可核定6公噸/年),丙烯酸共聚合樹脂(壓克力樹脂)使用量16.6公噸(許可核定1公噸/年),硫酸鈉(芒硝)使用量42.75公噸(許可核定7.56公噸/年),上述物料使用量已逾許可核定量之10%容許差值。 (二)107年計有17日操作時間超出許可核定8小時/日,操作時間與許可核定不符。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11-20
(2019-09-27)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並限期於108年12月23日前完成改善,請於改善期限屆滿前,提送改善或證明文件至本局。限改日期:108年12月2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文號:20-108-110034
事由:查貴公司領有熱媒加熱程序(M03)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642-01號),本局於108年9月27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稽查作業,查獲有下列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之情事: (一)排放管道P003應於每年5-7月間執行P.S.N.定期檢測,惟108年度未執行。 (二)106年排放管道P003定期檢測申報逾30日。 (三)依貴公司提供之每日紀錄,確認107年E003操作達243日,已逾許可核定操作期程113日/年之10%容許差值。查貴公司領有熱媒加熱程序(M03)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642-01號),本局於108年9月27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稽查作業,查獲有下列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之情事: (一)排放管道P003應於每年5-7月間執行P.S.N.定期檢測,惟108年度未執行。 (二)106年排放管道P003定期檢測申報逾30日。 (三)依貴公司提供之每日紀錄,確認107年E003操作達243日,已逾許可核定操作期程113日/年之10%容許差值。
限2019-12-2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1-11
(2017-10-30)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期於107年2月23日前提出改善完成證明文件。限改日期:107年02月2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7-010021
事由:查貴公司從事化學纖維布料染色作業,並領有本局核發之熱媒加熱程序(M03)及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5)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本次行政院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督察會同佳美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5)排放管道(P501)檢測粒狀污染物、硫氧化物及氮氧化物,檢測結果粒狀污染物實測校正值為162mg/Nm3,超過排放標準100mg/Nm3,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限2018-02-2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已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1-10
(2017-09-04)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限期於107年2月23日前提出改善完成證明文件。限改日期:107年02月2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7-010016
事由:本局於106年9月4日派員至貴公司(地址:臺中市龍井區忠和里台西南路212號)執行稽查作業,貴公司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5)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742-01號),查核時現場製程運作中,於排放管道(P501)進行戴奧辛稽查檢測作業,經檢測結果其戴奧辛測值為0.579ng-TEQ/Nm3,不符合排放標準0.5ng-TEQ/Nm3,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限2018-02-2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50,000
已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7-07-31
(2017-06-03)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6月06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06-070035
事由:本局於106年6月3日派員前往貴公司於臺中市龍井區台西南路***號所設立之廠房稽查,經查廠內污泥堆置區域未設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違規限期改善部分:續經本局於106年6月6日派員前往復查,現場污泥堆置區域皆已覆蓋帆布,予以認定改善完成。
限2017-06-0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6-29
(2017-04-13)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自106年06月01日起停止作為、停止貯存、停工、停產。命立即停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6-060018
事由:本局於106年4月13日派員至貴公司(地址:臺中市龍井區忠和里台西南路212號)執行稽查作業,現場查核時紡織作業區(染色機區)E004、紡織作業區(定型機區)E005製程刻運作中,其流程略為原料(纖維布)→印染(染色印花)→烘乾→定型→成品,屬環保署公告第六批應申請設置、操作許可證之固定污染源之事業,惟貴公司原操作許可證印染整理程序(M04)(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172-00號)已於105年10月12日失效,截至本局稽查當日,貴公司仍未取得新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而逕行從事前述作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1-26
(2016-10-07)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99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10月0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6-010037
限2016-10-0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99,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1-26
(2016-10-07)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2月1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06-010038
限2017-02-1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1-26
(2016-10-07)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
文號:30-106-010039
不須改善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5-13
(2016-02-19)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06月13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5-050017
限2016-06-1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5-13
(2016-02-19)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06月13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2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
文號:40-105-050018
限2016-06-1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5-13
(2016-02-19)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06月13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
文號:40-105-050019
限2016-06-1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3-24
(2016-03-02)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764000元整,請確實依「違規原因探究及改善措施報告書」辦理改善,並限期於105年4月17日完成改善且檢具符合放流水標準之水質檢測報告(須含懸浮固體項目)及「改善措施執行完成報告書」或停工停業之證明文件報請本局查驗,屆時未完成改善者,將依法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5年04月1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5-030022
限2016-04-1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764,000
已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2-03
(2015-11-25)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42000元整,違規限期改善部分:貴公司已於105年1月20日函送「違規原因探究及改善措施報告書」至本局,並於105年1月27日以廣泰字第1050127號函送「改善措施執行完成報告書」及檢具符合放流水標準之檢測報告(含懸浮固體項目),本局將擇日前往複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5-010031
不須改善 342,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15-12-29
(2015-12-03)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04-120013
不須改善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12-09
(2015-09-24)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450000元整,並限期於105年1月11日前完成改善,請於改善期限屆滿前,提具檢測合格報告及具體改善措施(例如防制設備之操作參數修正等)送本局,屆期未提具檢測合格報告及具體改善措施者,視為未完成改善,自改善期限屆滿翌日起按日連續處罰。限改日期:105年01月11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4-120004
限2016-01-1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450,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15-11-03
(2015-09-30)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04年11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04-110001
限2015-11-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10-19
(2015-08-26)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50000元整,限改部分:請探究違規原因及檢討採取改善措施,於104年11月1日前函送「違規原因探究及改善措施報告書」至本局,同時確實辦理改善並限期於104年11月20日前完成改善且檢具符合放流水標準之檢測報告(須含生化需氧量及化學需氧量項目)及「改善措施執行完成報告書」或停工、停業等證明文件報請查驗。(請注意時效)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4-100026
不須改善 3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9-23
(2015-08-12)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請依貴公司104年6月10日104廣泰字第104040610號函所檢送改善措施內容,加強廢水處理設施操作管理,本局再次採水複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將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4-090018
不須改善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8-07
(2015-06-03)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部分:請於104年8月15日前檢具恢復原許可登記事項運作之相關證明文件或提送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變更申請文件等資料送交本局報請查驗,屆時未完成補正者,將依法按次處罰。 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04-080001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8-07
(2015-06-03)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70000元整,限期改善:貴公司於104年7月29日104廣泰字第10400729號函檢具究違規原因送交本局,請確實辦理改善並限期於104年8月15日完成改善且檢具符合放流水標準之水質檢測報告(須含生化需氧量及化學需氧量項目)及「改善措施執行完成報告書」或停工停業之證明文件報請本局查驗,屆時未完成改善者,將依法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4-080002
不須改善 17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8-07
(2015-06-03)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
文號:30-104-080003
不須改善 3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7-13
(2015-06-17)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70000元整,並限期於104年7月30日前完成改善且檢具符合放流水標準之水質檢測報告(項目須包括懸浮固體)及「改善措施執行完成報告書」或停工、停業等證明文件報請查驗,否則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按次處罰;檢測應委託中央主管機關核發許可證之檢驗測定機構辦理。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4-070016
不須改善 17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6-03
(2015-04-10)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並限期於104年7月7日前提供104年度6月份每日熱媒、4~6號重油使用量及熱值產製量及脈動式袋式集塵器之壓差紀錄報表。限改日期:104年07月0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4-060004
限2015-07-0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5-15
(2015-04-13)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4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2項
文號:30-104-050007
不須改善 14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5-13
(2015-04-10)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4年06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04-050010
限2015-06-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4-29
(2015-04-03)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8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2項
文號:30-104-040018
不須改善 8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4-27
(2015-03-28)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80000元整,並限期104年6月20日前完成改善且檢具符合放流水標準之水質檢測報告(項目須包括懸浮固體物、化學需氧量)及「改善措施執行完成報告書」或停工、停業等證明文件報請查驗,否則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按次處罰;檢測應委託中央主管機關核發許可證之檢驗測定機構辦理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4-040015
不須改善 8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4-02
(2015-03-19)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0-104-040001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10-24
(2014-10-10)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9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30-103-100046
不須改善 19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7-23
(2013-05-22)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02年07月3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
文號:30-102-070031
限2013-07-31前改善
待改善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7-23
(2013-05-31)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02年07月3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0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2-070032
限2013-07-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2-08-29
(2012-07-05)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1年09月2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1-080015
限2012-09-2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11-29
(2011-10-19)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0-110031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0-04-07
(2010-01-04)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00元整。限改日期:099年05月03日。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099-040001
限2010-05-0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40,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10-02-08
(2010-01-04)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099年03月0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099-020007
限2010-03-05前改善
待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9-07-22
(2009-05-09)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098-070005
不須改善 200,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09-07-08
(2009-03-05)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80000元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098-070001
不須改善 8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8-07-23
(2008-06-02)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40000元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097-070014
不須改善 14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8-05-13
(2008-03-12)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097-050006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