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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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31 (2023-05-22)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935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6月0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12-080006 事由: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2年4月19日前往貴公司於本市中壢區後興段385地號土地起造之「集合住宅新建工程」稽查,發現(一)第六條(工地周界):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記缺失點數4點。(二)第十條(工地出入口):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或造成工地出入口及其延伸之道路有路面色差,記缺失點數4點。(三)第十一條(結構體)覆蓋於營建工地結構體施工架(鷹架)外緣之防塵布或防塵網,未將工程結構體及其外牆完全覆蓋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點數4點。綜上,合計缺失點數12點。貴公司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10條、第11條規定,並限期於112年5月18日前完成改善,屆期仍未補正或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本府環境保護局112年5月22日派員複查,發現貴公司上述缺失記點仍未完成改善。 |
否 |
限2023-06-0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93,5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3-07-19 (2023-04-19)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5月1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12-070004 事由:貴公司於本市中壢區後興段385地號土地起造之「集合住宅新建工程」,該工程於施工期間未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第10條(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或造成工地出入口及其延伸之道路有路面色差)及第11條(覆蓋於營建工地結構體施工架外緣之防塵布或防塵網,未將工程結構體及其外牆完全覆蓋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規定。 |
否 |
限2023-05-1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05-23 (2022-02-11)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4月0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0-111-050033 事由:貴公司係本市中壢區富台段222地號之集合住宅新建工程(一級營建工程)之營建業主,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1年1月10日派員稽查,發現該工地周界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貴公司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規定(記缺失點數4點),限期貴公司於111年2月10日前完成改善;本府環境保護局111年2月11日派員複查,發現該工地周界之圍籬仍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貴公司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規定。 |
否 |
限2022-04-0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04-18 (2022-01-10)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85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4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文號:30-111-040033 事由:貴公司於本市開發集合住宅新建工程(管制編號:H43E5431),領有本府核發之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府環水字第1100341830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1年1月10日派員至該工地稽查,查工區內未設置沉砂池,貴公司未依核准之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內容運作(應設置沉砂池)。 |
否 |
限2022-04-1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38,5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4-08 (2019-01-10)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0-109-040002 事由:查核應採行空氣污染防制設施之結果,合計缺失14點,詳細說明如下: 一、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粗級配(或其他同等功能之粒料)舖設厚度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點數4點。 二、工地出入口: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或無設置洗車空間,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者,記缺失點數10點。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