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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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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1 (2024-09-24)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0-114-030011 事由:貴廠於本市小港區中林路16、18、20號操作固定污染源其他合成橡膠製造程序(M01),本局於113年9月24日至貴廠執行廢氣燃燒塔使用紀錄查核,貴廠廢氣燃燒塔A001為蒸氣輔助燃燒型式,依據貴廠所提資料,廢氣燃燒塔A001於113年1月6日至16日、113年5月18日至25日、113年6月3日、113年6月4日導入之廢氣總淨熱值,不符「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5條所訂規定(應大於12 MJ/Nm3),另查該期間蒸氣量與廢氣量之重量比,不符同條所訂蒸氣量與廢氣量之重量比應介於15~50%之規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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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6 (2024-08-20)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1月0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0-113-120039 事由:貴廠於本市小港區中林路16、18、20號操作固定污染源其他合成橡膠製造程序(M01),查該製程廢氣燃燒塔(A001)113年8月20日上傳之日報紀錄,發現當日8時至20時之母火溫度監測值降至攝氏約25~60℃,顯見母火為熄滅狀態,不符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5條第1項規定,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
否 |
限2025-01-0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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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4 (2024-03-31)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1月0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 文號:20-113-120030 事由:貴廠於本市小港區中林路16、18、20號操作固定污染源其他合成橡膠製造程序(M01),本局於113年8月28日派員至貴廠稽查,發現該製程廢氣燃燒塔(A001)排放流率,於113年第1季之有效監測時數百分率為94.37%(總操作時數:2,184小時,總無效時數:123小時),不符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法規規範廢氣燃燒塔監測設施之每季有效監測時數百分率應達95%以上),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規定。 |
否 |
限2025-01-0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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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4 (2024-09-24)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1月0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13-120031 事由:貴廠位於高雄市小港區鳳宮里中林路16、18、20號從事固定污染源其他合成橡膠程序(M02),本局人員於113年9月24日至貴廠執行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檢測作業,檢查結果共1點設備元件淨檢測值大於2,000ppm (元件編號:B05-O01,背景值1.5ppm,檢測值4,079ppm),超過「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規定標準,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否 |
限2025-01-0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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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4 (2024-09-24)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1月0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13-120032 事由:貴廠位於高雄市小港區鳳宮里中林路16、18、20號從事固定污染源其他合成橡膠程序(M01),本局人員於113年9月24日至貴廠執行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檢測作業,檢查結果共1點設備元件淨檢測值大於2,000ppm (元件編號:A02-F05,背景值2ppm,檢測值2,070ppm),超過「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規定標準,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否 |
限2025-01-0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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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16 (2022-05-25)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45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10月1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11-090012 事由:本局於111年5月25日派員至貴廠其他合成橡膠製造程序(M01)檢測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結果共計2個設備元件(元件編號:011110525E311L,洩漏淨檢值:15,527ppm;元件編號:021110525F203L,洩漏淨檢值:12,070ppm)洩漏淨檢值已逾「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所訂之2,000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否 |
限2022-10-1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4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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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0 (2020-09-22)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45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12月1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9-110008 事由:本局109年9月22日至貴廠執行其他合成橡膠製造程序(M01)設備元件檢測,發現編號:E-203B-N01(淨檢值:17,133ppm)及T-501A-O01(淨檢值:96,058ppm),設備元件洩漏淨檢值超過「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第4條所定之2,000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否 |
限2020-12-1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4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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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10 (2019-10-16)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0-108-110013 事由:案經消防局通報及民眾提供佐證影、照片,經檢視影、照片確有大量粒狀污染物(黑煙)逸散情事,本局於108年10月16日20時50分派員前往本市小港區中林路16號稽查,經查發現係貴廠其他橡膠製造程序(編號:M01、M02)於108年10月16日20時15分乾燥床區脫水乾燥器(編號:E015、E026)連接蓄熱式氧化系統(編號:A003)之管線,疑似管內高壓導致管線爆裂,造成火災燃燒情事,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造成污染。 |
否 | 不須改善 |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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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10 (2019-10-16)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3條第1項 文號:20-108-110014 事由:貴廠其他橡膠製造程序(編號:M01、M02)於108年10月16日20時15分乾燥床區脫水乾燥器(編號:E015、E026)連接蓄熱式氧化系統(編號:A003)之管線,疑似管內高壓導致管線爆裂,造成火災燃燒情事,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造成污染,貴廠於是(16)日21時17分以傳真方式通知本局,未至遲於一小時內通報當地主管機關。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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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08 (2019-04-24)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8-070009 事由:本局108年4月24日至貴廠執行其他合成橡膠製造程序(M02)設備元件檢測,發現編號:P2503BT01(淨檢值:8,785ppm),設備元件洩漏淨檢值超過「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所定之2000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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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06 (2018-09-27)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12月0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7-110015 事由:本局於107年9月27日派員至貴廠M02製程檢測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結果共計1點設備元件洩漏淨檢值超過「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所定之2,000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否 |
限2018-12-0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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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06 (2018-10-16)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12月0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7-110014 事由:本局於107年10月16日派員至貴廠M01製程檢測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結果共計4點設備元件洩漏淨檢值超過「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所定之2,000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否 |
限2018-12-0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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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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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18 (2019-03-13)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8-030043 事由:貴公司108年3月13日來函敘及,自辦環球橡膠股份有限公司小港廠建物拆除工程(本市小港區中林路3號,小港區二橋段1359地號等6筆土地),領有高雄市政府工務局107年6月6日(107)高市工建築拆字第00226號拆除執照,且已繳納空污費,核屬公告列管事業,惟貴公司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即自行拆除,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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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18 (2019-03-13)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8-030044 事由:貴公司108年3月13日來函敘及,自辦環球橡膠股份有限公司小港廠建物拆除工程(本市小港區中林路3號,小港區二橋段1359地號等6筆土地),領有高雄市政府工務局107年6月6日(107)高市工建築拆字第00226號拆除執照,且已繳納空污費,核屬公告列管事業,惟貴公司未上網申報廢棄物流向,即自行拆除,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