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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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3 (2021-05-28)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5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6月1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10-090022 事由:貴公司於桃園市桃園區長美小段234-2地號等起造逸偉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0年5月28日派員稽查,查貴公司設置之沉砂池總體積為2.8立方公尺,明顯與核准之逕流廢水削減計畫所登載沉砂池總體積50立方公尺不符,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條第3項第1款規定。 |
否 |
限2021-06-1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35,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