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志資產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企業統一編號: 29508603
企業名稱: 尚志資產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工廠基礎資料

裁罰紀錄

大同資產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4-11-05
(2024-08-01)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文號:21-113-114787
事由:逾規定期限未實施113年度機車排氣定期檢驗。(違規情節B=1,得加重或減輕裁罰事項C=0)
不須改善 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12-11
(2023-08-23)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375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12-120007
事由:貴公司起造之「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萬大-中和-樹林線第一期路線連城錦和站(LG07)捷運開發區3用地土地開發聯開大樓新建工程」,領有本局核准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惟查該工程現場未將開挖土方放置於置料區堆置,且經雨水沖刷後之廢水未於截水溝收集後排放,核屬未依核准之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據以實施。
不須改善 63,75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11-02
(2023-08-11)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2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12-110002
事由:貴公司起造之「捷運萬大—中和—樹林線(第一期工程)連城錦和站(LG07)捷3土開基地捷運設施共構工程(JLG071)」,領有本局核准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惟查該工程現場設置新增沉砂池未登載於削減計畫書內,核屬未依核准之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據以實施。
不須改善 52,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11-15
(2018-09-05)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10月2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3條
文號:23-107-110010
事由:貴公司主辦「大同莊園公共設施岸-地下停車場工程」(管制編號:F106FD1006-1),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查獲缺失合計44點:(1) 工地周界:工區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記缺失4點。(2) 物料堆置:工區內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記缺失10點。(3) 車行路徑:工區內至主要道路未採行防制措施,記缺失10點。(4) 工地出入口:工區出入口未設置加壓沖洗設備,記缺失10點。(5) 運送物料之車輛機具:採用非密閉車斗之車輛機具,運送具粉塵逸散性之物料,且未使用防塵布或其他不透氣覆蓋物緊密覆蓋,記缺失10點。
限2018-10-2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11-12
(2018-08-01)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10月2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
文號:23-107-110006
事由:本局派員至貴公司辦理之「尚志資產開發公司土城案公園、地下停車場、兒童遊樂場、道路新建工程」(管制編號:F107FD****-1)工地稽查,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事項記點合計20點,影響防制效果:(一)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記缺失10點。(二)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記10點。
限2018-10-2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8-01
(2018-07-12)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罰鍰額度裁量基準第4條
文號:10-107-080001
事由:據開發單位代表提供開發基地建造執照(104土建字第00318號)載放樣勘驗於105年1月30日、105年2月15日申報勘驗,依據審查結論公告事項第二(二)點「應取得黃金級候選綠建築證書...,候選證書應於放樣勘驗前取得...」之規定,尚志公司既於105年1月30日已申報放樣勘驗,其候選綠建築證書字號CGB-RS-01-00219於105年2月16日取得,顯未依上開審查結論公告事項切實執行,已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規定。
不須改善 3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6-22
(2018-05-07)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7月0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
文號:23-107-060006
事由:貴公司辦理「尚志資產開發公司土城案公園、地下停車場、兒童遊樂園、道路新建工程」,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1. 工地周界:圍籬種類不符合規定,記缺失4點。2.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記缺失10點。3.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措施,記缺失10點。4.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記缺失10點。以上缺失記點合計達34點。
限2018-07-0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3-22
(2018-01-26)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2月2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3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
文號:23-107-030015
事由:本局派員至土城區中央路1段(員和段82地號等5筆),稽查貴公司辦理「大同莊園公共設施案-地下停車場工程」(管制編號:F106FD1006-1)工地,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事項影響防制效果:1.工地周界:未設置定著地面之全阻隔式圍籬或防溢座,記缺失10點。2.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記缺失10點。3.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記缺失10點。4.工地出入口: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記缺失10點。5.運送物料之車輛機具:採用非密閉車斗之車輛機具,運送具粉塵逸散性之物料,且未使用防塵布或其他不透氣覆蓋物緊密覆蓋,記缺失10點。
限2018-02-2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7-28
(2014-03-15)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施行細則第10條之1
文號:30-106-070052
事由:本案係屬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地,於施工前未檢具逕流廢(污)水削減計畫書報請主管機關核准。
不須改善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6-14
(2017-04-27)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7月2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文號:10-106-060002
事由:開發基地A1區工程,漏未執行3處「地下水位及水壓」監測及未設置「支撐應力及應變」監測系統,與環說書表8-2-2「開挖工程監測計畫」與圖8-2-2「施工安全監測點位示意圖」所載「支撐應力及應變」每天監測1次及A1區「地下水位及水壓」合計監測點10處不符,未依審查結論公告事項二(四):「應確實依規劃之...施工安全監測計畫確實執行」切實執行。
限2017-07-2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3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8-07
(2015-06-03)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文號:10-104-080002
不須改善 3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5-07
(2014-04-24)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5月07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7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3-050018
限2014-05-0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12-11
(2013-11-20)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2年12月2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5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2-120007
限2013-12-2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1-16
(2011-12-20)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2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7條第1項
文號:10-102-010001

訴願駁回
不須改善 1,5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2-04-23
(2012-03-30)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1-040005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2-04-20
(2011-12-20)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環境影響評估法第7條第1項
文號:10-101-040001

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有疏失_認定事實未臻明確
不須改善 1,500,000
不須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