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
|
2023-11-02 (2023-10-24)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2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 文號:40-112-110005 事由:本局於112年10月24日勾稽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申報資料(勾稽區間:110年1月~112年9月),有害事業廢棄物〔廢液閃火點小於60℃(不包含乙醇體積濃度小於24%之酒類廢棄物)(廢棄物代碼:C-0301)〕於111年8月至111年9月申報貯存總量0.04公噸貯存超過1年,貴事業產出之有害事業廢棄物已貯存超過1年,未依規定完成清理,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規定。 |
否 |
限2023-12-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