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山企業社-連渭銘住宅拆除工程-(109)府拆字第00021號

企業統一編號: 31479597
企業名稱: 大山企業社-連渭銘住宅拆除工程-(109)府拆字第00021號

工廠基礎資料

裁罰紀錄

大山企業社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4-08-21
(2024-01-02)
新竹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3-080514
事由:台端所有車輛(車號:047-S2)於113年1月2日行經新竹縣新竹科學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經查一年內未有排煙檢測合格紀錄
不須改善 5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24-08-21
(2024-01-02)
新竹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3-080515
事由:台端所有車輛(車號:KEK-1030)於113年1月2日行經新竹縣新竹科學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經查一年內未有排煙檢測合格紀錄
不須改善 5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21-12-30
(2021-10-21)
寶山鄉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繳款方式:限臨櫃繳款或轉帳,不可使用ATM轉帳 行名:新竹縣寶山鄉農會(代號:9340017) 戶名:寶山鄉鄉鎮市區總帳戶 帳號:93401-04-000011-3 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文號:41-110-120004
事由:本所清潔隊及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竹東分局新城派出所警員等於前揭時間、地點進行稽查,查獲由曾○全駕駛所有車輛(車號:KEK-1030)載運灰色約8立方米含磚角、石塊之營建廢棄物,未隨車持有產生源及處理地點有效證明文件,於109年10月21日10時14分現場補正遞送三聯單(聯單編號:109720001)。依據110年12月27日行政調查談話紀錄所述此營建廢棄物產生源是新竹市頭前溪附近晨順公司產出的,由大山企業社載運到萬銓股份有限公司-榮新土石方資源堆置場處理。經調查補送聯單之現場事業機構、廢棄物流向、核對人員日期、時間等均未寫,且未隨車持有,事後補送,已涉及違反本縣營建工程剩餘土石方管理自治條例第16條第1項第5款規定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及第49條第2款之事實,並依該規定予以裁處。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6-25
(2021-02-04)
新竹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文號:44-110-060008
事由:經查貴事業所有車輛,由謝○○於110年2月4日載運廢鐵皮、廢腳踏車、廢木板等營建混合物廢棄物(代碼:R-0503)行經本縣台15線新豐鄉○○號前時,為新竹縣政府警察局新湖分局及本局攔查,發現前述車輛隨車持有廢棄物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產生源及處理地點名稱及位置等資料不全,且未填具清除機具車號無法對應實際機具,視為無效證明文件,爰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5-14
(2020-02-01)
新竹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4-110-050002
事由:本局勾稽貴社109年2月至109年9月事業廢棄物網路申報資料,於109年2月至109年9月間,未依規定於期間內連線上網申報營運紀錄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8-21
(2015-05-02)
新竹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0-104-080008
不須改善 2,4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2-01-13
(2011-12-20)
新竹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1年02月0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文號:40-101-010005
限2012-02-0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