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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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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18 (2021-03-17) |
臺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44-111-070005 事由:清除、處理機構從事廢棄物清除、處理業務,未事先與委託人訂定契約書(車號:1*5-*H)(污染程度A=1,污染特性B=2,危害程度C=1)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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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23 (2020-09-08) |
臺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44-109-110047 事由: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未依本法及其他相關規定及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或許可事項辦理 (未依規定訂定契約書-進廠清除紀錄表;8月21日,車號:1*-*H) (污染程度A=1,污染特性B=1,危害程度C=1)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