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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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03 (2022-08-19)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920000元整,命貴公司停止營業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40-112-010001 事由: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1年8月19日派員前往貴公司督察,貴公司實際從事水玻璃(矽酸鈉)生產製造,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行業別分類屬化學製品製造業,另將貴公司製程產出之廢液採樣送驗,檢驗結果pH值大於12.86,屬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之腐蝕性事業廢棄物(pH值大於12.5),經查貴公司未將前揭有害事業廢棄物(廢液)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並將前揭有害事業廢棄物(廢液)貯存後伺機非法棄置於大坑溪中,經該大隊於貴公司棄置有害事業廢棄物(廢液)於大坑溪排放口之上、下游進行水體採樣檢測,檢測結果分別為上游pH值8.6及下游pH值11.9,已嚴重影響河川水體水質。 |
是 改處金額 |
不須改善 |
1,920,0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
2022-10-14 (2022-08-19)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9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10月2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1-100035 事由: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1年8月19日派員前往貴公司督察,貴公司實際從事水玻璃(矽酸鈉)生產製造,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行業別分類屬化學製品製造業,另將貴公司製程產出之廢液採樣送驗,檢驗結果pH值大於12.86,屬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之腐蝕性事業廢棄物(pH值大於12.5),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11月27日環署廢字第1070095427號公告,貴公司屬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惟貴公司未取得主管機關核准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逕行從事化學製品生產營運。 |
否 |
限2022-10-2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960,000 已分期已繳清 |
2019-08-19 (2019-02-19)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文號:30-108-080012 事由:貴公司係從事化學品分裝業,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分裝液鹼作業不慎,致液鹼流至廠外側溝續流至大坑溪,於水污染管制區內棄置酸鹼廢液,污染水體水質。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4-25 (2018-12-05)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文號:30-108-040014 事由:貴公司係從事化學品分裝業,因液鹼桶槽破裂,導致液鹼流至廠外側溝續流至大坑溪,於水污染管制區內棄置酸鹼廢液,污染水體水質。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