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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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 (2024-05-20)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30-113-080022 事由:貴公司係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公告之事業(化工業(合成樹脂、塑膠及橡膠製造業)),稽查時現場作業中,查廠內塑膠押出成型作業區產生之作業廢水(直接接觸塑膠軟管進行冷卻),經馬達及管線回收至地下貯槽、水塔、冰水機等進行過濾、降溫後,再輸送回押出機台循環使用,惟未取得貯留許可文件即逕行貯留廢(污)水。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4-08-28 (2024-05-20) |
新北市 |
主旨:自113年10月16日起停止作為、停止貯存、停工、停產。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30-113-080023 事由:貴公司係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公告之事業(化工業(合成樹脂、塑膠及橡膠製造業)),稽查時現場作業中,查廠內塑膠押出成型作業區產生之作業廢水(直接接觸塑膠軟管進行冷卻),經馬達及管線回收至地下貯槽、水塔、冰水機等進行過濾、降溫後,再輸送回押出機台循環使用,惟未取得貯留許可文件即逕行貯留廢(污)水。 |
否 | 不須改善 | 不須繳納 |
2016-02-23 (2016-01-15)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03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7條第5項,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核可管理辦法第2條 文號:34-105-020003 |
否 |
限2016-03-15前改善 待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