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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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20 (2017-08-31)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10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 文號:34-106-090003 陳情或撤銷結果:資料鍵入錯誤,另行處分 事由:貴公司前領有本府核發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甲基異丁酮」99.5%W/W之備查文件(證號:四11701-H00426),有效期限至106年6月30日,結餘量尚有1萬7,260公斤;惟據本府環保局106年3月29日曾至啟琳化工有限公司蘆竹廠現場已確認無運作,亦無貯存量,且喬遷至觀音區(雋業企業有限公司管制編號:H53B0167),故上述結餘量係屬申報紀錄內容或格式有缺漏事項,本府以106年8月24日府環空字第1060202197號函限期貴公司於106年8月31日前完成補正,惟貴公司屆期未完成補正,核已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之規定。 |
否 |
限2017-10-20前改善 不須改善 |
60,000 不須繳納 |
2008-06-23 (2008-03-07)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 法規: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2條第2項,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6條 文號:34-097-060001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08-03-24 (2008-03-07)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法規: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1項 文號:34-097-030004 陳情或撤銷結果:撤銷並另立裁處書,裁處法條第8條第1項改為第8條第2項未依規定瀕率申報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