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
2024-11-06 (2024-07-30)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12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30-113-110004 事由:本日稽查會同里長及廠方人員巡視,於定位點(23.8640142,120.3614882)處排水溝發現一水閘門有持續滲漏灰黑色污水(目視有少許油花情形)至該廠圍牆旁排水溝,入廠勘查,其圍牆旁廢紙貯存區雨水排水溝確有灰黑色污水累積致溢流至廠外排水溝情事,據廠方人員表示應係颱風天淹水所致,上述情事該廠廢(污)水有疏漏致污染水體情形且未於事故發生內三小時內通報主管機關,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規定,本局依法告發。 |
否 | 不須改善 |
1,012,500 尚未繳款 |
2023-12-27 (2023-09-13)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80000元整,貴公司應於113年3月10日前,請檢具恢復原許可操作或申請辦理許可變更等相關證明文件,倘貴公司設有廢水處理專責人員,該改善證明文件應經貴公司廢水處理專責人員確認簽章後,再向本府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3年03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12-120014 事由:該事業從事紙製造業,本日進廠督察時製程作業中,查該事業製程用水除使用自來水外,亦有使用地下水及其他回收水,查該廠依彰化縣政府核發之水權狀核准,1號井地下水用量為686.34 m3/day,2號井地下水用量為588.528 m3/day,3號井地下水用量為721.3536 m3/day,5號井地下水用量為1069.2m3/day,6號井地下水用量為721.3536 m3/day,二林鎮天和段0260-0000地號地下水用量為1069.2 m3/day,地下水合計4855.9752m3/day。另查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定檢申報系統,本署查核該公司111年Q3自來水及地下水用量分別為628814 m3(即6834.93 m3/day)及533035 m3(即5793.86m3/day),111年Q4自來水及地下水用量分別為643066 m3(即6989.85 m3/day)及地下水用量為552618 m3(即6066.72 m3/day),112年Q2自來水及地下水用量分別為540029 m3(即5869.88 m3/day)及地下水用量為481910 m3(即5238.15 m3/day),有超出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核准量5653.81m3/day及4231.48 m3/day之情事,今日現場查核112年Q1至Q2自來水用量,發現1/2、1/19-1/31、2月整月份、3月除3/26外、4/13-4/30、5月整月分份、6月除6/9、6/12-6/17外;地下水用量1/14-1/19、1/28、1/29、2/8-2/24、3/3-3/24、3/31、4/2-4/8、4/13-4/30、5月除5/4、5/7、5/18外、6月整月份超過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核准自來水用量5653.81m3/day及地下水用量4231.48 m3/day,核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依法告發。 |
否 |
限2024-03-1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8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3-10-16 (2023-08-11)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324000元整,貴公司應於112年11月30日前,檢具廢水處理設施或措施具體改善證明文件或相關佐證資料,以及委託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稽查日112年8月11日後之檢驗報告均可),倘貴公司設有廢水處理專責人員,該改善證明文件及水質檢驗報告應經貴公司廢水處理專責人員確認簽章後,再向本府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12年12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2-100008 事由:於放流口採樣送驗,檢測結果:水溫39.2℃,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每年5月至9月適用38℃)、鋅11.6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5mg/L)1.32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否 |
限2023-12-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324,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3-09-05 (2023-03-03)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0-112-090003 事由:本縣環境保護局112年3月3日派員並委由台宇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執行M01製程之排放管道(P004)相對準確度(RATA)稽查檢測,依據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監測設施進行安裝時之安裝規範,以及安裝後之性能規格及監測設施確認程序,應符合附錄一至附錄九規定。附錄二、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監測設施之規範(七)性能規格:項目3.相對準確度測試查核(RATA)之相對準確度性能規格須符合下列規定之一:2.排放標準<100 ppm者:≦15%。」。經檢測結果其中二氧化硫測試為17.64%,未符合上開監測設施性能規格≦15%。 |
是 訴願不受理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3-02-01 (2022-10-12)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47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3月1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2-020001 事由:貴公司從事紙板製造業,屬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事業,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派員於放流口採樣送驗,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為181mg/L,超過最大限值(180mg/L),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依法告發。 |
否 |
限2023-03-1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47,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10-22 (2019-04-25) |
雲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11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文號:23-108-100007 事由: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逾期30日仍未繳納(工程名稱:榮成紙業股份有限公司工廠新建工程(拆除工程),管編:P108P13008-1) |
否 |
限2019-11-1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10-22 (2019-09-19) |
雲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11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8-100008 事由:貴公司發包辦理「榮成紙業股份有限公司工廠新建工程」,經雲林縣環境保護局108年9月19日派員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進行稽查時,經查物料堆置部份覆蓋防塵網,車行路經未達80%,裸露地表及工地出入口等查核缺失共計20點,違反空污法第23條之規定依法告發. |
否 |
限2019-11-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11-20 (2017-10-16)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請貴公司於107年1月25日前改善完成,並檢具相關改善證明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否則將依法處以按日連續處罰。限改日期:107年01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 文號:20-106-110006 事由:蒸汽廠於本縣二林鎮廣興里廣興巷1之1號設廠,從事紙製造相關作業,領有鍋爐汽電共生程序M01操作許可證(證號:府授環空操證字第N2337-02號),查貴公司蒸汽廠煙道排放口(P004)第106年第3季(7月至9月)排放流率之有效監測時數為37.5%,依據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監測設施之每季有效監測時數於95年1月1日起應達85%以上,惟貴公司蒸汽廠106年第3季有效監測時數未達85%。 |
否 |
限2018-01-2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06-21 (2016-05-18)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89000元整,並請限於105年8月25日前完成改善,改善內容為:檢具廢水處理設施或措施具體改善證明文件或相關佐證資料及委託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5年08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5-060009 |
否 |
限2016-08-2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89,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04-07 (2015-08-27)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89000元整,查貴公司已依本府104年11月17日府授環水字第1040391975號書函所定期限(104年12月31日)前完成改善,故本案不另訂限期改善期限。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5-040003 |
否 | 不須改善 |
189,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03-22 (2016-02-22)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05月01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5-030006 |
否 |
限2016-05-0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02-19 (2016-02-19)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5-020015 |
是 實體駁回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02-18 (2016-02-18)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5-020014 |
是 實體駁回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02-17 (2016-02-17)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5-020013 |
是 實體駁回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02-16 (2016-02-16)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文號:20-105-020012 |
是 實體駁回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02-15 (2016-02-15)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5-020011 |
是 實體駁回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02-14 (2016-02-14)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文號:20-105-020010 |
是 實體駁回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02-13 (2016-02-13)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文號:20-105-020009 |
是 實體駁回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02-12 (2016-02-12)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文號:20-105-020008 |
是 實體駁回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02-11 (2016-02-11)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文號:20-105-020007 |
是 實體駁回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02-10 (2016-02-10)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5-020006 |
是 實體駁回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02-09 (2016-02-09)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5-020005 |
是 實體駁回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02-08 (2016-02-08)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5-020004 |
是 實體駁回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02-07 (2016-02-07)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文號:20-105-020003 |
是 實體駁回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02-06 (2016-02-06)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5-020002 |
是 實體駁回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02-05 (2016-02-05)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5-020001 |
是 實體駁回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02-03 (2016-02-03)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5-010050 |
是 實體駁回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02-01 (2016-02-01)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5-010048 |
是 實體駁回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01-31 (2016-01-31)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5-010047 |
是 實體駁回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01-30 (2016-01-30)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5-010046 |
是 實體駁回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01-29 (2016-01-29)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5-010045 |
是 實體駁回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01-29 (2016-01-29)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5-010052 陳情或撤銷結果:案件廢止,重複開立,本案另以20-105-020001開立裁處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不須繳納 |
2016-01-29 (2016-01-29)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5-010053 陳情或撤銷結果:案件廢止,重複開立,本案另以20-105-020002開立裁處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不須繳納 |
2016-01-29 (2016-02-02)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5-010049 |
是 實體駁回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01-29 (2016-02-04)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文號:20-105-010051 |
是 實體駁回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01-28 (2016-01-28)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5-010043 |
是 實體駁回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01-27 (2016-01-27)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5-010040 |
是 實體駁回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01-26 (2016-01-26)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5-010037 |
是 實體駁回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01-25 (2016-01-23)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5-010034 |
是 實體駁回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01-25 (2016-01-24)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5-010035 |
是 實體駁回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01-25 (2016-01-25)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5-010036 |
是 實體駁回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01-22 (2016-01-22)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文號:20-105-010031 |
是 實體駁回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01-21 (2016-01-21)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5-010030 |
是 實體駁回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01-20 (2016-01-20)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5-010029 |
是 實體駁回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
2024-08-26 (2024-08-26)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文號:40-113-080028 事由:經查環境部環境保護許可資訊系統-專責人員設置動態管理系統,楊○○係擔任貴事業(管制編號:H5001712)專職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惟依環境部資源循環署113年7月31日環循利字第1136114448號函查詢結果,該名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同時兼任貴公司非屬環境保護相關法令所訂之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及管理人員,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之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3-03-08 (2022-07-21)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8月0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12-030003 事由:案經本局於111年7月21日派員至本市龍潭區工五路217巷19弄之道路稽查,現場有藍綠色廢水殘留情形,經貴廠廢水處理設施圍牆旁有藍綠色廢水溢流至地面情形,貴廠因污泥貯存槽液位感知器異常,導致污泥溢流至廠內地面,再續流至廠外道路(龍潭區工五路217巷19弄道路),造成道路污染。 |
否 |
限2022-08-0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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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2 (2023-06-28)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34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2月0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3-010001 事由:本局派員於112年6月28日至該廠進行放流水採樣作業,採樣結果該廠放流水懸浮固體SS(162 mg/L)超過放流水標準(30 mg/L),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事業、污水下水道系統或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者,應符合放流水標準。」規定。 |
否 |
限2024-02-0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234,00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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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07 (2017-08-01) |
雲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9-090003 事由:本局複查勾稽貴公司106年度及107年度廢棄物網路申報情形,發現106年11月、12月申報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D-1801)及106年7月至107年3月、107年5月至9月申報漿紙污泥(R-0904)產出量,逾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之最大月產生量10%,惟貴公司未依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營運,該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將依同法第52條規定裁處。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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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22 (2017-02-22)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5月26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6-030015 事由:該廠無機性污泥於105年8月、9月、11月份產出量超出核備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無機性污泥最大月產生量加容許10%之總產生量,且未依規定提出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申請。 |
否 |
限2017-05-2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3-22 (2017-02-22)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5月26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6-030016 事由:該廠廢水處理日報表於105年10月、12月有污泥產出量,惟未依規定申報該2個月污泥產出情形,有漏報情事。 |
否 |
限2017-05-2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