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旭通運有限公司

企業統一編號: 34492763
企業名稱: 聯旭通運有限公司

工廠基礎資料

裁罰紀錄

聯旭通運有限公司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5-08-16
(2025-07-01)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另請日後切勿再有隨意傾倒垃圾等致污染環境行為,以免違法再次受罰。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文號:41-114-080582
事由:案經本局檢視114年7月1日相關攝錄影資料,貴公司所有營業貨運曳引車駕駛人於114年7月1日18時4分隨意傾倒垃圾於臺中市大安區龜壳里台61線西濱快速道路下方中線車道(鄰近龜壳路口),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規定。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5-08-11
(2025-04-23)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文號:44-114-080005
事由:經查貴公司車輛HM-652,於114年4月23日辦理過戶,未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3款規定許可文件內容之變更(HM-652),應於變更前依原核准內容辦理,並檢具變更申請表及其變更事項向本局提出申請,至114年6月6日始提出申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3款規定。
不須改善 12,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25-07-28
(2025-05-22)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文號:44-114-070008
事由:貴公司清運車輛HBA-9990已裝置即時追蹤系統(GPS)並經本局審驗合格,應維持GPS正常運作。經對比環境部環境管理署非法棄置圍籬系統之車牌辨識資料及清運載具即時追蹤系統勾稽結果,發現清運車輛HBA-9990於114年5月22日上午9時29分有經過監控地點「國1臺南市安定交流道南下出口(2)」,惟查清運機具即時追蹤系統,無軌跡回傳資訊,未依規定以網路連線方式向本局報備前述即時追蹤系統異常,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
不須改善 30,000
分期繳款中
2025-06-24
(2025-05-23)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45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14-060548
事由:本局於114年5月23日9時40分派員至貴公司堆置土石方土地稽查,查獲貴公司車輛於前開土地出入口進出夾帶泥沙致污染道路,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不須改善 4,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5-06-12
(2024-08-22)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文號:44-114-060012
事由: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 KLK-3***)載運廢棄物(生活垃圾,廢棄物代碼:D-0803、廢木材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0799、廢塑膠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0299等),雖隨車持有載明廢棄物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聯單編號:836306011308222),以供檢查,惟廢棄物名稱與證明文件內容所載不符,且清除業者欄位未簽名或用印,視為無效證明文件。
不須改善 60,000
分期繳款中
2025-05-27
(2025-02-04)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6月1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0-114-050041
事由:貴公司所屬車輛(車牌:KLM-1706),於114年2月4日16時39分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本縣里港鄉江南巷(尚億砂石場前方)執行攝錄影像監看,查有運送逸散性粒狀污染物未依規定以封蓋緊密覆蓋貨廂,依違反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處理原則記點合計10點以上,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限2025-06-1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分期繳款中
2025-02-25
(2024-11-1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元整,並限期於114年4月10日前至柴油車排煙檢測站檢驗合格。屆期未改善完成,將按次處罰。(註:如於違反時間後已完成檢測,則無須理會本限期改善通知部分之處分。)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4-023311
事由:車輛KLK-3121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不須改善 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5-02-13
(2024-12-29)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文號:41-114-020070
事由:貴公司所有之車輛(車號:KLM-1706),駕駛人於113年12月29日19時21分時,於本縣里港鄉中和段875地號土地,有隨意丟棄一般廢棄物之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規定,茲依同法第50條第3款暨第63條之1第1項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如主旨。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12-19
(2024-12-01)
桃環處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文號:41-113-120247
事由:在指定清除地區內拋棄檳榔渣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12-09
(2024-09-21)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12月31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文號:44-113-120008
事由:貴公司領有本局核發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證號:112臺中市廢乙清字第0166號),清運車輛HBA-9916已裝置即時追蹤系統(GPS)並經本局審驗合格,應維持GPS正常運作。經比對環境部環境管理署非法棄置圍籬系統之車牌辨識資料及清運機具即時追蹤系統勾稽結果,發現清運車輛HBA-9916於113年9月21日上午9時42分有經過監控地點「台61線北上線西交流道」,惟查清運機具即時追蹤系統,無軌跡回傳資訊,貴公司未依規定以網路連線方式向本局報備前述即時追蹤系統異常狀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
限2024-12-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12-09
(2024-09-24)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12月31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文號:44-113-120007
事由:貴公司領有本局核發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證號:112臺中市廢乙清字第0166號),清運車輛HBA- 3762已裝置即時追蹤系統(GPS)並經本局審驗合格,應維持GPS正常運作。經比對環境部環境管理署非法棄置圍籬系統之車牌辨識資料及清運機具即時追蹤系統勾稽結果,發現清運車輛HBA- 3762於113年9月24日下午4時54分有經過監控地點「台61線南下口湖B交流道」,惟查清運機具即時追蹤系統,無軌跡回傳資訊,貴公司未依規定以網路連線方式向本局報備前述即時追蹤系統異常狀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
限2024-12-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11-19
(2024-10-21)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12月1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3款
文號:44-113-110021
事由:貴公司清運車輛HBB-2676已裝置即時追蹤系統(GPS)並經本局審驗合格,應維持GPS正常運作。經比對環境部環境管理署非法棄置圍籬系統之車牌辨識資料及清運機具即時追蹤系統勾稽結果,發現清運車輛HBB-2676於113年6月25日上午6時56分有經過監控地點「台61線南下福興交流道」,惟查清運機具即時追蹤系統,無軌跡回傳資訊,貴公司未依規定以網路連線方式向本局報備前述即時追蹤系統異常狀態,該車輛未於過戶前辦理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上車輛變更(移除),核有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3款規定。
限2024-12-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11-05
(2024-10-18)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12月1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文號:44-113-110001
事由:該公司清運車輛HBA-3762已裝置即時追蹤系統(GPS)並經本局審驗合格,應維持GPS正常運作。經比對環境部環境管理署非法棄置圍籬系統之車牌辨識資料及清運機具即時追蹤系統勾稽結果,發現清運車輛HBA-3762於113年8月14日下午5時34分有經過監控地點「台61線南下橋頭交流道」,惟查清運機具即時追蹤系統,無軌跡回傳資訊,該公司未依規定以網路連線方式向本局報備前述即時追蹤系統異常狀態,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
限2024-12-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09-16
(2023-02-14)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10月3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3條第1項
文號:40-113-090010
事由:1.本局於112年02月14日14時00分會同口湖鄉分駐所員警至現場,稽查時由員警查○○駕駛聯結車(車頭KLM-1706 車尾HBC-6568),載運營建混合物散落於路面;經查該車輛為乙級清除載運車輛,隸屬於聯旭通運有限公司,並出示口湖鄉蚵寮段309-2地號整地工程(安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清除機構確認單。 2.綜上車輛散落之營建混合物,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3條第1項之規定,依法告發。 3.另警方已聯繫台南工務段協助清除台61上之散落物。
限2024-10-31前改善
待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2024-08-02
(2024-03-20)
宜蘭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8月16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
文號:21-113-080005
事由:車輛排放空氣污染物超標
限2024-08-1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9-15
(2023-06-16)
苗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2-090363
事由: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LA-6982)於112年6月16日行經本縣第一期空氣品質維護區(苗栗市宜春路),經查該車輛出廠滿三年且一年內未經任一縣市環境保護局排煙檢驗合格。
不須改善 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7-31
(2013-04-03)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21-102-070347
不須改善 5,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2-11-12
(2012-10-17)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01年12月17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21-101-110264
限2012-12-17前改善
待改善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2-05-11
(2012-04-1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21-101-050288
不須改善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12-08
(2011-11-0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限改日期:101年01月16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21-100-120408
限2012-01-16前改善
待改善
5,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06-17
(2011-04-11)
新竹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21-100-060005
不須改善 5,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01-03
(2010-11-23)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文號:40-100-010005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