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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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05 (2016-12-27)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6000元整,罰鍰新臺幣1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7-030011 事由:貴公司所屬「宏益玻璃廠房增建工程」為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程之建築工程(建照執照:105瑞建字第169號),符合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中之營建工地,惟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逕予施工。 |
否 | 不須改善 |
1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11-07 (2017-04-14)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3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項 文號:30-106-110020 事由:貴公司八達廠領有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新北市環水許字第04802-00號),稽查時現場作業中,於放流口採集水樣送驗,經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為114mg/L (限值:10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否 | 不須改善 |
63,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9-18 (2017-05-18)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後段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裁處。限改日期:106年09月1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文號:20-106-090016 事由:貴公司第二廠從事玻璃及其製品製造,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新北環操證字第F1610-03號),現場作業中,惟查洗滌塔設備流率為80 L/min,未依許可證內容(核定範圍:120~250 L/min)操作。 |
否 |
限2017-09-1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