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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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25 (2019-08-16)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第3條 文號:20-108-090027 事由:貴公司現場作業中,從事鍋爐蒸氣產生程序,使用之燃料為生煤,屬行政院環保署公告第一批應定期檢測及申報之固定污染源暨新北市政府102年8月22日北府環空字第1022299984號公告之固定污染源,檢測頻率為每三個月檢測一次,並領有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惟貴公司108年第2季定期檢測結果,前經本局限期補正仍未補正完成,屬未依規定完成粒狀污染物、硫氧化物、氮氧化物,氣體組成及排放流率與防制設備前後端排放流率及空氣污染物濃度之定期檢測及申報作業。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1-18 (2017-08-21)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第1項 文號:20-108-010018 事由:貴公司林口廠從事熱能供應業,經於煙道檢測粒狀污染物濃度145mg/Nm3,超過排放標準(100mg/Nm3)。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03-16 (2018-01-12)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 文號:20-107-030013 事由:查貴公司林口廠移動床鍋爐(E101)後端排放管道(P101)於106年10-12月(第4季)未進行檢測,且未於定檢期間內向本局提出替代方案。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5-09-24 (2015-04-28)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 文號:20-104-090010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4-02-07 (2013-12-11)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3月0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文號:20-103-020010 |
否 |
限2014-03-0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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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03 (2018-11-09)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8-060002 事由:貴公司林口廠從事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1),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編號:新北市環操證字第F1771-04號),經查移動床鍋爐(E101)登載規格為9.6公噸/小時,洗滌塔(A103)壓降為20mmH2O,與許可證登載設置及操作條件不符(10公噸/小時、40~120mmH2O),未依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