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豪實業社

企業統一編號: 36462498
企業名稱: 盈豪實業社

工廠基礎資料

裁罰紀錄

盈豪實業社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5-02-13
(2024-11-15)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文號:30-114-020016
事由:臺端於本市龜山區忠義路一段395之1號從事資源回收業,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11月8日派員前往稽查,據臺端表示於113年11月7日下午約14時,因搬運塑膠容器不慎,造成容器破裂部分柴油流入承受水體,致污染水污染管制區(光華坑溪),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限期113年11月13日前完成改善。改善期限屆滿,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11月15日派員前往複查,查視受污染區域(人行道下方水溝及光華坑溪)仍有油花,臺端屆期未完成改善。
不須改善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12-24
(2024-11-08)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文號:30-113-120018
事由:臺端於本市龜山區忠義路一段395之1號從事資源回收業,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11月8日派員前往稽查,據臺端表示於113年11月7日下午約14時,因搬運塑膠容器不慎,造成容器破裂部分柴油流入承受水體,致污染水污染管制區(光華坑溪)。
不須改善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10-05
(2022-06-22)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
文號:41-111-100002
事由:臺端(即盈豪實業社)於本市龜山區忠義路一段600-2號(龜山區舊路坑一段696地號)經營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回收貯存場,案經本局於111年6月22日派員稽查,現場貯存場所土地面積規模已超過1,000平方公尺,惟臺端(即盈豪實業社)未取得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登記證。
不須改善 120,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22-03-02
(2022-01-1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4月1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
文號:41-111-030003
事由:案經本局派員稽查,查臺端從事資源回收業,現場貯存廢紙、廢鐵、廢鋁及廢塑膠等資收物,其貯存作業土地面積經測量約​1,658平方公尺(已逾​1,000平方公尺),係屬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第2條第2款所規定之應向主管機關登記之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惟臺端未向主管機關辦理登記,並申報其回收、處理量及相關作業情形。
限2022-04-1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0
已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