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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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2 (2024-12-06)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9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1月2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21-113-120369 事由:本案於113年12月6日在本市南區新平路6-2號前進行路邊攔查排煙檢測,臺端所有94年3月出廠(第3期車)的BFJ-76*5號自用小貨車經攔檢,檢測結果黑煙達3.7m-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8年7月1日至95年9月30日排放標準為1.2m-1。 |
否 |
限2025-01-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9,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