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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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31 (2017-02-22) |
花蓮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4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 文號:23-106-030001 事由:「台8線181k+400白沙橋災害路段復建工程(橋梁工程)」,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6年2月22日上午11時35分至現場稽查,因未做好污染防制工作,於工地出入口道路路面有明顯色差髒污情形、行車車行路徑未灑水造成揚塵逸散情事 |
是 訴願駁回 |
限2017-04-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1-10-14 (2011-09-17)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2項 文號:21-100-100425 |
是 訴願駁回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