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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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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01 (2017-10-02) |
宜蘭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5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7-030002 事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會同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10月2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宜蘭縣蘇澳鎮龍祥一路5號)酚醛樹酯製造程序(編號:M01)現場未經核可新增研磨區、一座備用油槽、造片機(編號:E005)破損未密閉、貯料倉(編號:E007、E008)及包裝機(編號:E010)操作量大於許可量、排放管道(編號:P001、P002)高度等,與前揭製造程序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核可內容不符,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 |
否 |
限2018-05-2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