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華食品企業社

企業統一編號: 40795981
企業名稱: 南華食品企業社

工廠基礎資料

裁罰紀錄

南華食品企業社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2-12-15
(2022-10-20)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文號:30-111-120035
事由:貴社排放水質不佳之作業廢水至場外地面水體(本縣水污染管制區)。
不須改善 30,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22-05-12
(2022-04-14)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文號:30-111-050021
事由:貴社排放水質不佳之作業廢水至場外地面水體(本縣水污染管制區)。
限2022-06-15前改善
不須改善
30,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22-03-25
(2022-01-04)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4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11-030030
事由:查該公司領有本局核發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許可證號:屏府環空操證字第T0924-00號),惟其燃木鍋爐(E003)汰舊換新為1.8ton鍋爐,現場污染防制設備流程為旋風集塵器*2→洗滌塔→袋式集塵器→洗滌塔,稽查當時污染防治設備均未運作(燃木鍋爐使用中)。 上述違規行為與本局核定操作許可證內容不符,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規定,告發處分。
限2022-04-2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21-09-24
(2021-08-16)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10-090097
事由:1.查臺端於110年8月16日位於萬丹鄉南北路一段385巷62弄32之1號從事豆腐加工製作,因廠區內清洗之廢污水未妥善收集流至公共水溝,致有污染水溝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將依同法第50條第3款規定及第63條之1第1項規定裁處。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7-05
(2021-04-20)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2月20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10-070005
事由: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抽測排放管道之粒狀污染物檢測值為214,超過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規定。
限2021-12-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00
分期繳款中 (強制執行)
2020-05-22
(2020-04-15)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0-109-050021
事由:派員督察時,發現發現該公司從事豆腐及豆干生產作業,自鍋爐室有明顯粒狀物逸散至廠房外空氣中,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規定。
不須改善 100,000
已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9-01-17
(2018-12-19)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8-010045
事由:臺端經營南華食品企業社從事食品製造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12月19日派員稽查發現,廠內製程為黃豆經浸泡、蒸煮、壓製、成品一(豆腐或豆干),另豆干經油炸後成為成品二(花干),一天用油量約18公升,稽查時製程操作中,製程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6批食品製造程序,惟未領有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逕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2項規定。
不須改善 100,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19-01-07
(2018-11-13)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8-010004
事由:臺端從事豆製品製造作業,經本局於107年11月13日派員稽查,發現收受拆船或其他工廠木柴下腳料為燃料(木材及棧板),未依規定申辦再利用檢核並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經本局核准即已營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4-10
(2016-10-2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7款
文號:41-106-040368
不須改善 1,5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