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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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1 (2021-05-22) |
宜蘭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5月2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文號:30-110-060005 事由:貴公司(作業地點:宜蘭縣蘇澳鎮南建里造船路59巷8號)從事冷凍海產食品加工作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5月22日派員稽查,查獲貴公司將修繕冷凍設備作業過程中未經妥善處理完成之含氨廢污水(含鹼廢水,經檢測pH值為9.92)逕自排放進廠區外排水溝棄置至南方澳漁港港區,污染本縣水污染管制區,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否 |
限2021-05-2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