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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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27 (2022-07-20) |
宜蘭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10月2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 文號:20-111-090011 事由: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11年7月6日環署空字第1111090092號函辦理,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7月20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宜蘭縣冬山鄉得安村梅林路547號)乙級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李○○兼任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5條規定,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含健康風險評估專責人員)應於勞動基準法所定工作時間內常駐公私場所,並專職執行業務,不得兼任環保法規以外其他法規所定專責(任)人員或從事其他與污染防制無關之工作。 |
否 |
限2022-10-2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