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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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1-27 (2021-01-05) | 基隆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1月2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10-010003 事由:經查貴公司承攬「基隆情人湖公園既有設施修繕工程(第二期)(合約編號:109017)」,其109年11月份(聯單編號:C15A300410900001、C15A300410900002)廢棄物(R-0503營建混合物)未依規定於清除出廠後四日內連線確認,業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規定。 | 否 | 限2021-01-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