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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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8 (2024-12-30)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文號:30-114-020016 事由:本局查獲該公司未能妥善收集處理清洗器皿產出之廢污水,逕自排放致污染溝渠及影響水體品質,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09-18 (2018-09-02) |
臺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07-092113 事由:污染地面、池溏、水溝、牆壁、樑柱、電桿、樹木、道路、橋樑或其他土地定著物。(垃圾委外清運,未予容器裝盛,致垃圾破損溢漏污染騎樓人行道)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