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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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18 (2018-03-27) |
宜蘭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4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7-050006 事由:1.物料堆置:場內平衡之土方作為假山造景之用,現場部分面積採灑水及植生綠化,不符合規定設施,且現場未覆蓋防塵布、網或噴灑化學穩定劑,記缺失10點。2.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鋪面未清洗,記缺失4點。 |
否 |
限2018-04-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3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03-28 (2018-01-04) |
宜蘭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2月2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7-030002 事由:1.工地周界:以既有之柵欄及上方架裝帆布阻隔,惟柵欄處未全阻隔,記缺失4點。2.物料堆置:工地地基開挖之土方置放於場內,該土方將作假山造景之用,惟該假山工程尚未竣工,土方仍具粉塵逸散,惟未有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置定期噴灑化學穩定劑等有效抑制粉塵之防制設施,記缺失10點。3.車行路徑:洗車場所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設之鋼板間未密合且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4點。4.工地出入口:車輛離開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輪胎,其表面附著泥土致夾帶於工地外污染路面,記缺失4點。 |
否 |
限2018-02-2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01-12 (2017-10-26) |
宜蘭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7-010002 事由:一、本案係營建工程督察專案。二、督察時該址為營建工程,現在進行1樓柱牆膜施工作業,經查核其工程施作計有如下缺失:第一級營建工程1.車行路徑AC舖面未清先,計4點。2.周界圍籬不符營建工程等級之規定,計4點。3.物料堆置未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計4點。4.裸露地表植生未達80%,計4點。5.工地出入口洗車台未設置況砂池,計4點。三、上述缺失總計20點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規定。四、以上經業者確認後簽名,並拍照存証。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