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麗烏石港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企業統一編號: 42766836
企業名稱: 力麗烏石港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工廠基礎資料

裁罰紀錄

力麗烏石港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18-05-18
(2018-03-27)
宜蘭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4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7-050006
事由:1.物料堆置:場內平衡之土方作為假山造景之用,現場部分面積採灑水及植生綠化,不符合規定設施,且現場未覆蓋防塵布、網或噴灑化學穩定劑,記缺失10點。2.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鋪面未清洗,記缺失4點。
限2018-04-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3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3-28
(2018-01-04)
宜蘭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2月2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7-030002
事由:1.工地周界:以既有之柵欄及上方架裝帆布阻隔,惟柵欄處未全阻隔,記缺失4點。2.物料堆置:工地地基開挖之土方置放於場內,該土方將作假山造景之用,惟該假山工程尚未竣工,土方仍具粉塵逸散,惟未有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置定期噴灑化學穩定劑等有效抑制粉塵之防制設施,記缺失10點。3.車行路徑:洗車場所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設之鋼板間未密合且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4點。4.工地出入口:車輛離開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輪胎,其表面附著泥土致夾帶於工地外污染路面,記缺失4點。
限2018-02-2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1-12
(2017-10-26)
宜蘭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7-010002
事由:一、本案係營建工程督察專案。二、督察時該址為營建工程,現在進行1樓柱牆膜施工作業,經查核其工程施作計有如下缺失:第一級營建工程1.車行路徑AC舖面未清先,計4點。2.周界圍籬不符營建工程等級之規定,計4點。3.物料堆置未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計4點。4.裸露地表植生未達80%,計4點。5.工地出入口洗車台未設置況砂池,計4點。三、上述缺失總計20點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規定。四、以上經業者確認後簽名,並拍照存証。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