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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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30 (2022-11-18)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2-030006 事由:案經本局於11年11月18日派員至貴廠查察,經查貴廠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稽查當時於貴廠放流口(D01)採集水樣乙組送驗,上開水樣送驗結果:化學需氧量116mg/L(標準限值:10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1-09-28 (2021-07-20)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5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1月0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0-090021 事由:本局派員於110年07月20日至貴廠稽查時,經放流口採集水樣檢驗結果:懸浮固體43mg/L(標準限值為3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
否 |
限2021-11-0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5,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4-29 (2018-09-01)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9-040093 事由: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8年6月3日來函資料所示,發現貴廠無機性污泥(D-0902)108年2月,非有害有機廢液或廢溶劑(D-1504)107年9月至108年1月,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4-29 (2018-09-01)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9-040094 事由: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8年6月3日來函資料所示,發現貴廠非有害有機廢液或廢溶劑(D-1504)107年9月至108年1月,產出量超過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最大月產生量之10%以上,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5-08 (2018-10-01)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8-050025 事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12月13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廠無機污泥(代碼:D-0902),現場貯存8袋太空包,惟查未依規定申報無機污泥(代碼:D-0902)107年10月產出、貯存及同年11月貯存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4-17 (2019-02-20)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32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4月2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8-040017 事由: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經行政院環保署南區督察大隊於107年12月13日派員稽查廢(污)水排放情形,經取樣化驗結果未符合流水標準,業經本局處分並限期改善至108年2月18日,本局復於108年2月20日派員進行限期改善屆滿查驗時,現場稽查廢(污)水排放情形,經取樣化驗結果:化學需氧量84.2mg/L(標準限值為100 mg/L)、懸浮固體27.7 mg/L(標準限值為30 mg/L)符合放流水標準,前揭檢驗項目已改善完成;惟pH:4.89(標準限值為6~9)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否 |
限2019-04-2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32,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3-02 (2018-12-13)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文號:30-108-030002 事由: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經行政院環保署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12月13日派員稽查廢(污)水排放情形,經取樣化驗結果:化學需氧量482mg/L(標準限值為100mg/L)、懸浮固體107mg/L(標準限值為3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否 | 不須改善 |
105,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