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
2022-12-02 (2022-10-24)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限改條件:提送改善完成報告書。限改日期:111年12月2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5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 文號:23-111-120001 事由:本局人員於111年10月24日逕至貴公司之建案(我家27)工程,現場見未設置定著地面之全阻隔式圍籬及防溢座記10點、未設置工地告示牌記4點及工程材料砂石土石方未覆蓋防塵網記10點,共計24點。 |
否 |
限2022-12-2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50,000 已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