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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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0 (2023-10-30)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2月2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8條第1項 文號:34-112-110007 事由:查該公司於112年10月16日自台中市運送毒性化學物質「丙烯腈;成分含量95至100%」至桃園市(運送表單號碼:19H5304003051011120002),有跨縣市區域運送之行為,惟查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聯防系統,該公司未依規定組設丙烯腈之全國性聯防組織,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8條第1項之規定,依法告發。 |
否 |
限2023-12-2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1-06-21 (2020-05-26)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40-110-060044 事由:貴事業前於109年5月26日委託一般事業廢棄物非有害有機廢液或廢溶劑(廢棄物代碼:D-1504)至永成環科股份有限公司處理(聯單編號:H530400310900012),惟查永成環科股份有限公司(管制編號:H53B0959)非屬合格公民營廢棄物處理機構,僅於108年12月9日取得桃園市政府核准「甲級廢棄物處理機構同意設置文件變更暨試運轉計畫」,並經核准收受67家事業產出之事業廢棄物(未包含貴事業),貴事業產出之廢棄物未依規定交付合格公民營廢棄物處理機構處理,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3-10 (2020-01-10)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9-030012 事由: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其他合成樹脂或塑膠製造程序(M0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操證字第H4198-08號),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督察大隊派員前往督察,查獲空氣污染防制設施洗滌塔(A005)未設置洗滌液流率設施,且未每日紀錄該洗滌塔之廢水排放流量,未依前開許可證內容操作。 |
否 | 不須改善 |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3-10 (2020-01-10)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9-030013 事由: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其他合成樹脂或塑膠製造程序(M0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操證字第H4198-08號),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督察大隊派員前往督察,於排放管道(P003)採樣檢測結果,異味:7,240,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異味:1,000)。 |
否 | 不須改善 |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11-14 (2019-11-01)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8-110034 事由:貴公司108年7月8日申報委託清理之無機性污泥(D-0902),惟處理機構遲至108年10月2日處理完成(聯單編號:H530400310800014),貴公司應主動連線查詢廢棄物委託清除、處理、再利用情形,並於35日內向桃園市政府報備該批廢棄物尚未處理完畢等事宜,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9-14 (2019-08-20)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8-090022 事由:該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操作許可證「其他合成樹脂或塑膠製造程序(M01),操證字第H4198-08號」,現場查核時,污染源液體、液體混合設備E010運作中,現場以FID量測投料口處測得11,200ppm(1.12%),明顯有逸散情形,惟許可證核定其廢氣收集方式為密閉收集,顯與許可不符,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9-19 (2017-08-22)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1條第1項 文號:34-106-090002 事由:經查貴公司於105年8月10日向○○公司購買毒性化學物質「丙烯醯胺30%W/W」計9,600公斤,惟未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4年12月31日環署毒字第1040109465F號公告修正「列管毒性化學物質及其運作管理事項」附表四(三)規定,有關濃度下修之毒性化學物質,應自105年7月起製作運作紀錄並於次月申報前一個月之運作紀錄。 |
否 | 不須改善 |
6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4-07-11 (2014-06-06)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3-070010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0-07-12 (2010-06-14)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90000元整。限改日期:099年06月18日。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099-070023 |
否 |
限2010-06-18前改善 待改善 |
29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09-06-10 (2009-05-13)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098年07月24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098-060007 |
否 |
限2009-07-2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