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東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業統一編號: 43211700
企業名稱: 信東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工廠基礎資料

裁罰紀錄

信東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3-11-01
(2023-10-18)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2項
文號:34-112-110001
事由:案查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10月18日派員至貴公司(管制編號:H4202519,廠址:桃園市桃園區豐林里介壽路22號)稽查,查核貴公司112年9月份毒性化學物質「三氯甲烷」之運作紀錄表,於112年9月14日買入22.05公斤,結餘量52.127739公斤,且分別截至112年9月14日、9月16日、9月19日、9月21日、9月26日、9月27日、9月28日於線上管理系統申報紀錄結餘量為52.061139公斤、51.824339公斤、51.809539公斤、51.735539公斤、51.473579公斤、51.325579公斤、51.303379公斤已逾核可文件運作之分級運作量(列管編號054-01,列管濃度50%W/W分級運作量50公斤),惟貴公司未於運作前依法取得有效毒性化學物質登記文件而擅自運作,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2項之規定。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5-18
(2023-04-26)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6月2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與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
文號:34-112-050017
事由: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4月26日派員前往貴公司觀音廠稽查,經查112年2月「甲基異丁酮」成分含量95至100%W/W日運作紀錄,於112年2月結餘量計800 公克,惟貴公司未能於112年3月10日前,申報前一個月運作紀錄(112年2月份),屬有紀錄而未申報,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與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之規定

訴願駁回
限2023-06-2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5-19
(2021-08-10)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2項
文號:34-111-030001
事由: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8月10日派員前往貴公司稽查,查貴公司110年6月及7月份毒性化學物質「甲醛」日運作紀錄表,截至稽查當日結餘量為53.8719011公斤,與現場結餘量相符,惟貴公司未領有毒性化學物質登記文件,運作量達分級運作量50公斤以上,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13條第2項規定。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2-24
(2021-12-16)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2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11-020091
事由:案經本局於110年12月16日派員稽查,查貴公司廠內廢塑膠(R-0201)、廢紙(紙箱)採露天貯存方式,貯存設施未設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限2021-12-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12-16
(2021-08-10)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2項
文號:34-110-120031
事由:案查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8月10日派員前往貴公司稽查,查貴公司110年6月及7月份毒性化學物質「甲苯」日運作紀錄表,截至稽查當日結餘量為53.8719011公斤,與現場結餘量相符,惟貴公司未領有毒性化學物質登記文件,運作量達分級運作量50公斤以上,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13條第2項規定。
不須改善 100,000
尚未繳款
2019-01-06
(2017-08-02)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1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
文號:30-108-010007
事由:於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生化需氧量335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30.0mg/L)。
不須改善 2,1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8-13
(2018-01-15)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7-080011
事由:貴公司從事藥品及醫用化學製品製造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1月15日派員前往稽查,蒸氣鍋爐(E002)作業中,發現空氣污染防制設施洗滌塔(A101)洗滌器壓降為0mmH2O(許可證登載內容為2~10mmH2O),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登載內容進行操作。

訴願駁回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10-01
(2017-08-02)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457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6-100001
事由:於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生化需氧量335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30.0mg/L)。

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
不須改善 4,572,000
不須繳納
2017-07-24
(2017-04-26)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81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6-070038
事由: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生化需氧量54.3mg/L,超過放流水標準(30mg/L)。
不須改善 81,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10-28
(2016-09-2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8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5-100045
不須改善 18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9-29
(2016-08-30)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05-090030
不須改善 24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9-08
(2015-08-24)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4-090014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2-19
(2014-01-10)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4月1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
文號:30-103-020035
限2014-04-1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2-19
(2014-01-10)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3月1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文號:40-103-020026
限2014-03-1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5-06
(2013-01-31)
新竹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3條
文號:34-102-050002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2-10-11
(2012-10-04)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1-100017
不須改善 1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2-10-09
(2012-10-04)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1-100016
不須改善 1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2-10-01
(2012-08-16)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8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1-100001
不須改善 8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9-11-16
(2009-05-27)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098-110022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9-08-31
(2009-07-02)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80000元整。限改日期:098年08月28日。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098-080044
限2009-08-28前改善 80,000
無分期已繳清

信東生技股份有限公司祐益廠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11-09-29
(2011-08-0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0-090061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信東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原料藥廠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09-04-01
(2009-03-19)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法規: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9條第2項,毒性化學物質應變器材及偵測與警報設備管理辦法第14條
文號:34-098-040001

訴願駁回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