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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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18 (2022-01-19) |
新竹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38條第2項第3款 文號:32-111-070001 事由:貴公司執行本府核定新竹縣關西鎮大旱坑段大東坑小段1-1地號土壤污染整治計畫,於111年1月19日進行污染土壤離場作業,送至處理機構,該機構僅得收受處理含銅、鎳污染土壤,本府環境保護局現場採取2點污染土壤樣品送驗,檢驗結果:點1、含鎘12,200mg/kg(管制標準20mg/kg)、鉻261mg/kg(管制標準250mg/kg)、銅6,800mg/kg(管制標準400mg/kg)、鎳12,000mg/kg(管制標準200mg/kg);點2、含鎘7,740mg/kg(管制標準20mg/kg)、鉻441mg/kg(管制標準250mg/kg)、銅12,800mg/kg(管制標準400mg/kg)、鎳12,300mg/kg(管制標準200mg/kg)、鋅2,610mg/kg(管制標準2,000mg/kg),已逾處理機構收受標準,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相關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