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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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04 (2021-12-23)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1-010007 事由:貴事業違規事實如下: 一、貴事業係屬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之適用對象[公告事項一(二)3.電子零組件製造業],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並經審查核准後,始得營運,先予敘明。 二、查貴事業於110年12月23日取得本局核准,惟貴公司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前即有營運行為,核已違反上開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