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區管理處大湳給水廠

企業統一編號: 43687395
企業名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區管理處大湳給水廠

工廠基礎資料

裁罰紀錄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區管理處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1-11-16
(2021-09-15)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6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2月1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4條第1款,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
文號:34-110-110012
事由: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9月15日上午10時45分派員至貴處平鎮淨水廠(管制編號:H5107291)稽查,查核該處「氯」95至100%W/W,110年8月份運作紀錄,共買入1萬4,000公斤,1日至31日均有運作(使用),截至110年9月14日止結餘量計7,078公斤,與現場運作紀錄相符;惟貴處未能於110年9月10日前完成前一個月(110年8月份)之申報紀錄,屬有紀錄而未申報,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與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之規定。
限2021-12-1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7-09
(2020-06-18)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7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9-070001
事由:(1)工地週界:未設置防制措施
限2020-07-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2-22
(2017-11-15)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0-107-020014
事由:貴管理處辦理本市桃園蘆竹區供水改善-桃林鐵路(自萬壽路至有恆街段)管線工程(屬第一級營建工程),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11月15日派員前往稽查,查核缺失合計18點,說明如下:(一)工地周界: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記缺失點數4點。(二)車行路徑:第一級營建工程,工地內之車行路徑採行有效抑制粉塵之防制設施實施面積未達80%,記缺失點數4點。(三)工地出入口: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記缺失點數10點。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6-07
(2016-05-3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06月14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7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5-060007

訴願駁回
限2016-06-1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5-17
(2016-05-03)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05月16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7條
文號:23-105-050015

訴願駁回
限2016-05-1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3-24
(2016-03-02)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03月15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5-030003
限2016-03-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3-14
(2013-12-25)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5-030010
不須改善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3-14
(2014-08-04)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文號:30-105-030013
不須改善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5-27
(2013-06-17)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4-050065
不須改善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2-26
(2012-02-18)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4-020036
陳情或撤銷結果:自行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已超過行政罰之裁處權三年期間
不須改善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12-29
(2011-12-06)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文號:30-103-120039
不須改善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12-30
(2011-01-10)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
法規: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
文號:34-100-120002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區管理處龍潭給水廠(龍潭淨水場)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1-02-18
(2020-10-08)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10月1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文號:30-110-020003
事由:該機構廠內雨水收集池(滯洪池)排出混濁白色廢水,污染水污染管制區(各級排水路)
限2020-10-1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11-13
(2013-10-08)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2-110013
不須改善 1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區管理處-八德區和平路(和強路至桃鶯路)管線汰換工程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17-06-16
(2014-08-04)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文號:30-106-060047
事由:營建工地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主管機關核准。
不須改善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區管理處大湳給水廠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13-12-05
(2013-10-3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飲用水管理條例第11條第3項
文號:31-102-120001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2-09-02
(2012-08-10)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1-090001
不須改善 2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8-11-18
(2008-10-13)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60000元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097-110026
不須改善 2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區管理處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12-09-03
(2012-07-12)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1年12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飲用水管理條例第11條第1項
文號:31-101-090001
限2012-12-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10-17
(2011-10-09)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01年01月06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
文號:30-100-100012
限2012-01-06前改善
待改善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9-07-29
(2009-05-06)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098-070023
不須改善 1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8-06-29
(2008-06-26)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
法規:飲用水管理條例第24條
文號:31-097-060002

原處分撤銷,已完成改善而執行按日連罰,原處分應予撤銷.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8-06-12
(2008-05-13)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097年06月25日。
法規:飲用水管理條例第11條第1項
文號:31-097-060001
限2008-06-25前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區管理處石門淨水場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11-12-10
(2011-10-1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0-120019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