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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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2025-08-15)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10月27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4-080037 事由:本局於114年8月15日派員至本市龜山區大華里頂湖五街3號稽查,現場從事電力設備製造程序,貴事業係屬組改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修正「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之適用對象〔公告事項一、(二)4.電力設備製造業],惟貴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已逾期未進行展延,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否 |
限2025-10-27前改善 待改善 |
6,000 尚未繳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