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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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10 (2021-04-20) |
雲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30-110-060012 事由: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0年4月20日派員前往台端所屬石基企業社稽查,貴社為土石加工製程,且現場有作業廢水產出及貯留廢水行為,屬水污法事業定義列管對象:40.土石加工業,貴社未領有廢(污)水貯留許可證(文件),逕自於廠內貯留事業廢(污)水,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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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3 (2021-04-20) |
雲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6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10-060004 事由: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0年4月20日至該企業行稽查,發現有土石堆置情形,經實地量測堆置體積為11,389.2立方公尺,超過3,000立方公尺,應申請設置及操作許可證,惟未取得設置及操作許可證,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2項規定。 |
否 |
限2021-06-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