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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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 (2025-02-21)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限改條件:本局已於114年3月12日通知陳述意見時,限期貴公司於114年4月30日前完成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4年04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4-040035 事由:貴公司台南廠(管制編號:D9703724)係從事廢塑膠再生粒作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再利用核准文件,主要製程為收受廢塑膠(R-0201)經濕式粗碎、細碎、脫沙、水洗、擠乾、押出成型等,製成其他未列名塑膠製品(塑膠粒)產品,本局於114年2月21日派員現場稽查,經本局至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結果顯示貴公司台南廠於113年2月至114年1月期間廢棄物申報質量不平衡。 |
否 |
限2025-04-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8,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5-04-21 (2025-02-21)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限改條件:本局已於114年3月12日通知陳述意見時,限期貴公司於114年4月30日前完成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4年04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14-040032 事由:貴公司台南廠(管制編號:D9703724)係從事廢塑膠再生粒作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再利用核准文件,主要製程為收受廢塑膠(R-0201)經濕式粗碎、細碎、脫沙、水洗、擠乾、押出成型等,製成其他未列名塑膠製品(塑膠粒)產品,本局於114年2月21日派員現場稽查,貴公司台南廠衍生之廢棄物廢鐵(R-0301)貯存位置與核准之廢清書廠區配置圖不一致。 |
否 |
限2025-04-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8,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4-11-29 (2024-07-12)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13-110051 事由:本局執行112年度臺南市易燃性廢棄物貯存火災預防機制稽查,經勾稽貴公司112年5月~10月期間申報收受貯存量與現場實際貯存量(約70噸)不符,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經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裁處罰鍰,並限期於113年6月21日前改善完成,惟經本局113年7月12日複查尚未改善完成。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4-10-07 (2024-06-24)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3-100005 事由:本局於113年6月24日會同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執行聯合稽查,貴公司前因違法輸出廢塑膠混合物等廢棄物,經海關查獲後退運至本市官X區工X路6號暫時貯放,貴公司退運物品貯存於廠內,尚符合退運計畫書內容。另於官X區工X路6號該址廠區內空地發現堆放大量廢塑膠,惟貴公司核准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並無該廠外貯存區。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4-08-12 (2024-05-06)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2項 文號:40-113-080024 事由:環境部環境管理署於113年5月6日會同財政部關務署高X關小X分關、富X塑膠股份有限公司及報關行至高X港6X號碼頭會勘,經現場開櫃廢塑膠以太空包盛裝,內有塊狀、片狀、條狀及棉絮狀等型態,另以塑膠膜鐵線壓縮打包,外層塑膠膜包覆之廢塑膠料,內混雜有廢行李箱、廢衣物、廢磁磚、廢木材、廢橡膠鞋、廢電扇、廢鐵線、PVC塑膠管、廢鋼瓶等混合物。現場貨物不符合單一塑膠材質及單一型態規範,非屬本部公告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熱塑型廢塑膠)範疇。現場於5只貨櫃內部後端查獲多個棧板堆置廢鉛蓄電池,海關人員表示該貨物並未申報。廢鉛蓄電池屬有害事業廢棄物,有害事業廢棄物輸出應先經中央主管機關之同意;有害廢棄物之輸出,應由該廢棄物之產源事業、甲級廢棄物清除機構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經核轉中央主管機關同意後,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發許可文件,始得辦理報關、輸出。本批出口貨物內含之廢鉛蓄電池欲出口至馬來西亞,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2項規定,有害事業廢棄物僅限輸出至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會員國,馬來西亞非屬該組織會員國。該公司未取得主管機關之許可文件而逕行輸出該有害事業廢棄物至馬來西亞非屬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會員國。 |
否 | 不須改善 |
24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4-08-12 (2024-05-10)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文號:40-113-080021 事由: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於113年5月10日會同財政部關務署高X關小X分關丶貨主(富X塑膠股份有限公司)及報關行(大X報關有限公司)人員至高雄港7X之1號碼頭會勘,經現場開櫃查驗貨物,部分廢塑膠以太空包盛裝,內有塊狀丶片狀、條狀及粒狀等不同型態,另以鐵線或塑膠膜打包壓縮廢塑膠料內,混雜非塑膠材質廢棄物,判定屬廢塑膠混合物。現場貨物不符合單一塑膠材質及單一型態規範,非屬環境部公告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熱塑型廢塑膠)範疇,貴公司未依規定取得主管機關核發之許可文件而逕行輸出該批廢棄物。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4-08-12 (2024-05-13)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2項 文號:40-113-080025 事由:環境部環境管理署於113年5月13日會同財政部關務署高X關小X分關、富X塑膠股份有限公司及報關行至高X港6X號碼頭會勘,現場開櫃其廢塑膠以太空包盛裝,內有塊狀、片狀、條狀及棉絮狀等型態,亦發現含有土壤之混合廢塑膠碎片;另以鐵線打包壓縮之廢塑膠料,內混雜有廢鐵片、廢鋁箔、廢鐵線、PVC塑膠管、廢橡膠,判定屬廢塑膠混合物,現場貨物不符合單一塑膠材質及單一型態規範,非屬本部公告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熱塑型廢塑膠)範疇。現場於3只貨櫃內部後端查獲多個棧板堆置廢鉛蓄電池,海關人員表示該等貨物並未申報。廢鉛蓄電池屬有害事業廢棄物,有害事業廢棄物輸出應先經中央主管機關之同意;有害廢棄物之輸出,應由該廢棄物之產源事業、甲級廢棄物清除機構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經核轉中央主管機關同意後,由主管機關核發許可文件,始得辦理報關、輸出。本批出口貨物內含之廢鉛蓄電池欲出口至馬來西亞,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2項規定,有害事業廢棄物僅限輸出至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會員國,經查馬來西亞非屬該組織會員國。該公司未取得主管機關之許可文件而逕行輸出該批貨物且輸出有害事業廢棄物至馬來西亞非屬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會員國。 |
否 | 不須改善 |
24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4-08-09 (2024-05-15)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3-080018 事由:本局於113年5月15日會同本府單位執行聯合稽查,稽查時由貴公司台X廠人員陪同,該廠廢棄物貯存已堆置廠區外,明顯與核准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廠區配置圖不符。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4-08-09 (2024-05-15)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3-080019 事由:本局於113年5月15日會同本府單位執行聯合稽查,稽查時由貴公司台X廠人員陪同,該廠後方土地發現非屬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再利用廢棄物種類(紙漿及廢塑膠混合物約1X包、營建混合物約1X0袋),該批廢棄物露天貯存,未有防止雨水滲漏設施。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4-05-12 (2023-11-22)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條件:完成改善。限改日期:113年06月2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13-050042 事由:本局於112年11月22日執行112年度臺南市易燃性廢棄物貯存火災預防機制稽查,經勾稽貴公司112年5月~10月期間申報收受貯存量與現場實際貯存量(約70噸)不符。 |
否 |
限2024-06-21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13-110051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08-04 (2022-05-31)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10月07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1-080008 事由:本局人員於111年5月31日至貴公司台南廠稽查,由貴公司代表陪同,於廠內見堆放原料儲存區R-0201廢塑膠2880*500*480cm 、R-1301廢鐵儲存區200*180*180cm ,未依貴公司台南廠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廠內配置圖堆放。 |
否 |
限2022-10-0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01-07 (2021-08-11)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1-010006 事由:本局於110年8月11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經查貴公司從事塑膠製品製造業,稽查時作業中,巡查廠內堆置大量廢塑膠(R-0201),且有製程設備進行廢塑膠再利用,惟貴公司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前,即逕行營運。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01-07 (2021-09-09)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11-010007 事由:本局於110年9月9日派員至貴公司(臺南市官田區工業西路6號)稽查,經查貴公司從事廢塑膠再利用,領有本局核可再利用檢核,該址目前已搬空,貴公司表示欲將業務遷移至臺南市官田區拔林里拔子林83之44號場址,惟場內產生0.6公噸生活垃圾(D-1801),目前亦隨之搬移至新場址貯存,與網路申報地點不符;另查廢棄物網路申報狀況,其中110年7月產生10公噸廢塑膠(R-0201),未於110年8月申報數值,造成質量不平衡。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