坤星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企業統一編號: 46803208
企業名稱: 坤星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工廠基礎資料

裁罰紀錄

經濟部水利署第二河川局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17-12-08
(2017-11-0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文號:30-106-120005
事由: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11月1日派員前往本市新屋區福興溪新湖橋至五福橋河段河道施工處稽查並採樣,發現貴局於該址從事河道工程,因工程河段為福興溪,屬已公告水體分類之丙類水體,上游處懸浮固體為29.5mg/L下游處懸浮固體為196mg/L,其上下游水質化大於30%。
不須改善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5-17
(2017-04-25)
新竹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4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5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6-050005
事由: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規定,設置有效空氣污染防制設施而逕行施作。 管理辦法第10條: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
限2017-05-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4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3-17
(2017-02-08)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文號:30-106-030015
事由: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前往本市新屋區福興溪新湖橋河道施工處稽查並採樣,發現貴局於該址從事河道工程,因工程河段為福興溪,屬已公告水體分類之丙類水體,上游處懸浮固體為92mg/L,下游處懸浮固體為372mg/L,其上下游水質變化大於30%。
不須改善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3-14
(2017-02-15)
新竹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3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6-030003
事由:現場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第9條、第10條之規定,於工程施作期間設置有效空氣污染防制措施而逕行施作。
限2017-03-30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23-106-050005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10-07
(2016-07-30)
新竹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10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
文號:30-105-100006
限2016-10-31前改善
待改善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7-16
(2014-02-20)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3-070009

訴願駁回
不須改善 5,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3-26
(2014-03-2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3-030009
陳情或撤銷結果:自行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撤銷內容應含括其附帶處分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3-26
(2014-03-2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3-030010
陳情或撤銷結果:自行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撤銷內容應含括其附帶處分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3-26
(2014-03-2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3-030011
陳情或撤銷結果:自行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撤銷內容應含括其附帶處分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3-26
(2014-03-2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3-030012
陳情或撤銷結果:自行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撤銷內容應含括其附帶處分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3-26
(2014-03-2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3-030013
陳情或撤銷結果:自行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撤銷內容應含括其附帶處分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3-26
(2014-03-2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3-030014
陳情或撤銷結果:自行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撤銷內容應含括其附帶處分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3-26
(2014-03-2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3-030015
陳情或撤銷結果:自行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撤銷內容應含括其附帶處分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3-26
(2014-03-2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3-030016
陳情或撤銷結果:自行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撤銷內容應含括其附帶處分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3-26
(2014-03-2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3-030017
陳情或撤銷結果:自行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撤銷內容應含括其附帶處分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3-26
(2014-03-2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3-030018
陳情或撤銷結果:自行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撤銷內容應含括其附帶處分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3-26
(2014-03-2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3-030019
陳情或撤銷結果:自行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撤銷內容應含括其附帶處分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3-26
(2014-03-2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3-030020
陳情或撤銷結果:自行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撤銷內容應含括其附帶處分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3-26
(2014-03-2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3-030021
陳情或撤銷結果:資料鍵入錯誤,證據力有瑕疵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2014-03-26
(2014-03-2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3-030022
陳情或撤銷結果:自行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撤銷內容應含括其附帶處分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3-26
(2014-03-2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3-030023
陳情或撤銷結果:自行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撤銷內容應含括其附帶處分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3-26
(2014-03-2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3-030024
陳情或撤銷結果:自行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撤銷內容應含括其附帶處分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3-26
(2014-03-2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3-030025
陳情或撤銷結果:自行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撤銷內容應含括其附帶處分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3-26
(2014-03-2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3-030026
陳情或撤銷結果:自行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撤銷內容應含括其附帶處分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3-25
(2014-03-2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4月2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3-030008
限2014-04-21前改善
待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4-02-26
(2014-02-20)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3月2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3-020029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非屬訴願人過失
限2014-03-20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2014-02-26
(2014-02-20)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3月2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3-020030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非屬訴願人過失
限2014-03-20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2014-02-26
(2014-02-20)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3月2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3-020031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非屬訴願人過失
限2014-03-20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2014-02-26
(2014-02-20)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3月2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3-020032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非屬訴願人過失
限2014-03-20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2014-02-26
(2014-02-20)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3月2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3-020033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非屬訴願人過失
限2014-03-20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2014-02-26
(2014-02-20)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3月2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3-020034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非屬訴願人過失
限2014-03-20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2014-02-26
(2014-02-20)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3月2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3-020035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非屬訴願人過失
限2014-03-20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2014-02-26
(2014-02-20)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3月2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3-020036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非屬訴願人過失
限2014-03-20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2014-02-26
(2014-02-20)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3月2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3-020037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非屬訴願人過失
限2014-03-20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2014-02-26
(2014-02-20)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3月2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3-020038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非屬訴願人過失
限2014-03-20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2014-02-25
(2014-02-20)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3月2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3-020016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非屬訴願人過失
限2014-03-20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2014-02-25
(2014-02-20)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3月2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3-020019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非屬訴願人過失
限2014-03-20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2014-02-25
(2014-02-20)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3月2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3-020020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非屬訴願人過失
限2014-03-20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2014-02-25
(2014-02-20)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3月2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3-020021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非屬訴願人過失
限2014-03-20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2014-02-25
(2014-02-20)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3月2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3-020022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非屬訴願人過失
限2014-03-20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2014-02-25
(2014-02-20)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3月2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3-020023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非屬訴願人過失
限2014-03-20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2014-02-25
(2014-02-20)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3月2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3-020024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非屬訴願人過失
限2014-03-20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2014-02-25
(2014-02-20)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3月2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3-020025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非屬訴願人過失
限2014-03-20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2014-02-25
(2014-02-20)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3月2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3-020026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非屬訴願人過失
限2014-03-20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2014-02-25
(2014-02-20)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3月2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3-020027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非屬訴願人過失
限2014-03-20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2014-02-25
(2014-02-20)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3月2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3-020028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非屬訴願人過失
限2014-03-20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2013-09-16
(2013-08-14)
新竹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2年09月1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7條
文號:23-102-090002
限2013-09-1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2-12-04
(2012-11-09)
新竹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1年12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1-120001
限2012-12-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2-08-06
(2012-07-18)
新竹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1年09月0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1-080002
限2012-09-06前改善
待改善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2-05-22
(2012-04-13)
新竹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80000元整,前一年內違反相同條款累積二次限改日期:101年05月13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7條
文號:23-101-050003
限2012-05-1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80,000
無分期已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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