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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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03 (2022-03-30)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於限改日期前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至本局查驗並完成改善。限改日期:111年05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文號:23-111-050001 事由:本局於111年3月30日執行營建計畫提報稽查,發現該會辦理本市安南區「臺南市第一三三期新寮(三)自辦市地重劃工程」(管制編號:D109D68001-1)缺失如下:一、工地周界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扣4點;二、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網),扣10點;三、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扣10點;四、工地內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粗級配舖設厚度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扣4點;以上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缺失點數總計28點。 |
否 |
限2022-05-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