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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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09 (2020-05-21)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期於109年8月7日前依規完成設置甲級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屆期未完成者,依法按次處罰。(請注意時效)限改日期:109年08月07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1項 文號:30-109-060008 事由:貴公司於本市臺中市南屯區寶山里五權西路三段188號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領有本局核發之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00039-04號),前經本局於109年2月6日以中市環水字第1090009898號函限期貴公司於109年5月7日前依規完成設置甲級廢水處理專責人員,惟經本局於109年5月21日派員前往稽查結果,確認貴公司未提出專責人員申請,且於事業及污水下水道系統廢(污)水管理系統未有專責人員相關申請資料,核認貴公司未依法完成設置甲級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暨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 |
否 |
限2020-08-0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5-12-08 (2015-07-16)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04-120011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2-12-13 (2012-11-19)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並限於102年1月4日前至各縣市柴油車排煙檢測站複驗合格完畢,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21-101-120202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2-05-01 (2012-03-15)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70000元整。限改日期:101年03月2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1-040030 |
否 |
限2012-03-2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7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