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中國醫藥大學

企業統一編號: 52005408
企業名稱: 財團法人中國醫藥大學

工廠基礎資料

裁罰紀錄

中國醫藥大學新竹附設醫院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19-05-28
(2019-04-29)
新竹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文號:22-108-050009
事由:貴院於新竹縣竹北市興隆路一段199號(中國醫藥大學新竹附設醫院)內所屬冷卻水塔設備運轉時產生噪音,經量測後超出噪音管制標準。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財團法人中國醫藥大學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19-05-08
(2019-03-19)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並限期於108年5月21日前改善完成限改日期:108年05月2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8-050005
事由:貴校辦理「中國醫藥大學水湳校區宿舍大樓新建工程(管制編號:B107B81074-1)」本局於108年3月19日派員至現場查核,結果發現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第7條,記4點)、營建工程工地內之車行路徑,防制措施實施面積未達80%(第8條,記4點)及營建工地內之裸露地表覆蓋實施面積未達80%(第9條,記4點)等缺失,合計12點缺失,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第8條及第9條規定。
限2019-05-2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5-01
(2019-02-25)
新竹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3月0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罰鍰額度裁量基準第2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文號:10-108-050001
事由: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2月25日派員至開發基地內稽查,查現場堆置有營建工程產生之廢棄物,且未依說明書所載內容覆蓋防塵布或防塵網,已違反本案說明書第8-5頁承諾事項;另一般生活廢棄物未分類,亦尚未清運完畢,已違反本案說明書第8-12頁承諾事項。
限2019-03-0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3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4-10
(2019-01-21)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並限於108年4月24日前改善完成。限改日期:108年04月2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8-040002
事由:1、經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辨法查核結果,其(1)工地周界項下: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及(2)物料堆置項下: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及(3)車行路徑項下:營建工地內之車行路徑粗級配鋪設厚度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及(4)裸露地表項下:採定期灑水方式,但噴灑面積、量或頻率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共記缺失16點,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限2019-04-2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1-04
(2018-11-23)
新竹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11月26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文號:10-108-010001
事由:現場會同中醫大工地現場人員會勘,依據本案環說書定稿本內容P8-5,施工期間營建工程廢棄物堆置時間超過5日者,應設置相關覆蓋設施,是日現場會勘,查北區地堆置之廢棄物皆未覆蓋。
限2018-11-2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3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11-12
(2018-09-17)
新竹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4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11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7-110001
事由: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規定,設置有效空氣污染防制設施而逕行施作。 管理辦法第6條: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 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 管理辦法第9條:採配合定期噴灑化學穩定劑或定期灑水方式,但噴灑面積、量或頻率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 管理辦法第10條: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
限2018-11-30前改善
待改善
4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10-12
(2018-09-17)
新竹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文號:10-107-100002
事由:本府環境保護局業於107年9月12日派員至開發基地內稽查,查現場堆置有營建工程產生之廢棄物,且未依說明書所載內容覆蓋防塵布或防塵網,已違反本案說明書第8-5頁承諾事項,現場限期貴校應於107年9月14日前完成改善,惟截至9月16日仍未提送改善完成相關佐證資料至本府環境保護局,依據環境影響評估法規定,視為未完成改善。
不須改善 3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10-08
(2018-09-06)
新竹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9月1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文號:10-107-100001
事由: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9月12日派員至開發基地內稽查,查現場堆置有A、B棟建築物營建工程產生之廢棄物,僅部分進行防塵網覆蓋,其餘未進行覆蓋;次查貴校前於107年9月6日於本府相關單位會勘中承諾前揭廢棄物於7日內清除完畢,惟是日稽查仍堆置大量廢棄物(9月6日堆置至9月12日,共計7日),已違反本案說明書第8-5頁承諾事項「營建工程…土石方或廢棄物,不得堆置於工地以外地區,堆置時間超過5日者,應具下列防制設施之一:(1)覆蓋防塵布(2)覆蓋防塵網…」。
限2018-09-1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3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5-09
(2018-03-02)
新竹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4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5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7-050002
事由: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規定,設置有效空氣污染防制設施而逕行施作。 管理辦法第7條: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 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 管理辦法第9條:採配合定期噴灑化學穩定劑或定期灑水方式,但噴灑面積、量或頻率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 管理辦法第11條:覆蓋於營建工地結構體施工架(鷹架)外緣之防塵布或防塵網,未將工程結構體及其外牆完全覆蓋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 管理辦法第12條:輸送管道出口之圍籬高度或範圍不足,或灑水效果不佳,致影響防制效果。
限2018-05-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4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5-15
(2017-04-17)
新竹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8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5月30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6-050003
事由: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規定,設置有效空氣污染防制設施而逕行施作。 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 管理辦法第13條:防塵布或其他不透氣覆蓋物邊緣未延伸覆蓋至車斗上緣以下至少十五公分。
限2017-05-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8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5-15
(2017-04-17)
新竹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5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6-050004
事由: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規定,設置有效空氣污染防制設施而逕行施作。 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粗級配(或其他同等功能之粒料)舖設厚度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
限2017-05-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4-19
(2017-03-13)
新竹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文號:10-106-040001
事由: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3月13日派員至開發基地內稽查,現場已全區施工,且並未執行環境監測計畫,與環境影響說明書所載內容不符。
不須改善 3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4-13
(2017-03-24)
新竹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4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4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6-040001
事由:現場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之規定,於工程施作期間設置有效空氣污染防制措施而逕行施作。
限2017-04-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40,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