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自來水公司

企業統一編號: 52271159
企業名稱: 台灣自來水公司

工廠基礎資料

裁罰紀錄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區管理處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19-09-11
(2016-05-05)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1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8-090054
事由:貴公司於本市后里區施作「台中市后里區三重路等汰換管線工程」,經查該工程屬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地,已符合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中營建工地之事業定義,貴公司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並業已完工,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違規限期改善部分:該工程已於105年9月2日業峻工,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不須改善 21,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5-01
(2015-06-26)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8-050004
事由:1.貴處於本市豐原區施作豐原區田心路永康路等汰換管線工程,經本局查核結果,發現該工程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貴處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且該工程已竣工,已涉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 2.違規限期改善部分:該工程已於105年6月15日業已峻工,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108.6.11裁處雙掛號.郵差逾108.6.17送達已逾裁處期間
不須改善 10,000
不須繳納
2019-05-01
(2015-06-26)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8-050005
事由:1.貴處於本市豐原區施作臺中市豐原區豐南街育英路等汰換管線工程,經本局查核結果,發現該工程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貴處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且該工程已竣工,已涉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 2.違規限期改善部分:該工程已於105年6月15日業已峻工,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108.6.11裁處雙掛號.郵差逾108.6.17送達已逾裁處期間
不須改善 10,000
不須繳納
2019-05-01
(2015-06-29)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8-050006
陳情或撤銷結果:自行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當事人提出新事證/補強證據,依據本局109年2月12日奉鈞長裁示事項、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6年9月22日環署水字第1060075039號解釋函及108年4月11日環署水字第1080025293號釋函辦理。
事由:1.貴處於本市豐原區施作台中市豐原區圓環北路、文賢街等管線汰換工程,經本局查核結果,發現該工程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貴處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且該工程已竣工,已涉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 2.違規限期改善部分:該工程已於105年10月14日業已峻工,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訴願駁回
不須改善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5-01
(2015-07-16)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8-050007
陳情或撤銷結果:自行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當事人提出新事證/補強證據,依據本局109年2月12日奉鈞長裁示事項、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6年9月22日環署水字第1060075039號解釋函及108年4月11日環署水字第1080025293號釋函辦理。
事由:1.貴處於本市豐原區施作台中市豐原區圓環東路南陽路等汰換管線工程,經本局查核結果,發現該工程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貴處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且該工程已竣工,已涉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 2.違規限期改善部分:該工程已於105年10月19日業已峻工,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訴願駁回
不須改善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5-01
(2016-06-17)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3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8-050008
陳情或撤銷結果:自行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當事人提出新事證/補強證據,依據本局109年2月12日奉鈞長裁示事項、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6年9月22日環署水字第1060075039號解釋函及108年4月11日環署水字第1080025293號釋函辦理。
事由:1.貴處於本市豐原區施作臺中市豐原區南陽路角潭路等汰換管線工程,經本局查核結果,發現該工程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貴處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且該工程已竣工,已涉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 2.違規限期改善部分:該工程已於106年1月31日業已峻工,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訴願駁回
不須改善 13,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5-01
(2016-11-10)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8-050009
陳情或撤銷結果:自行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當事人提出新事證/補強證據,本局108年8月19日中市環水字第1080092221號函
事由:1.貴處於本市大里草溪東路西柳路施作大里區民生及消防用水改善工程,經本局查核結果,發現該工程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貴處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且該工程已竣工,已涉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 2.違規限期改善部分:該工程已於106年3月10日業已峻工,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依據訴願法第58條第2項規定:「原行政處分機關對於前項訴願應先行重新審查原處分是否合法妥當,其認訴願為有理由者,得自行撤銷或變更原行政處分
不須改善 1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4-30
(2015-05-28)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8-040047
陳情或撤銷結果:自行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當事人提出新事證/補強證據,依據本局109年2月12日奉鈞長裁示事項、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6年9月22日環署水字第1060075039號解釋函及108年4月11日環署水字第1080025293號釋函辦理。
事由:貴處於本市大雅區中山北路施作「臺中市大雅區中山北路汰換管線工程」,經本局查核結果,發現該工程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貴處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且該工程已竣工,已涉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違規限期改善部分:該工程已於105年6月13日業已竣工,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之必要。

訴願駁回
不須改善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4-30
(2015-05-28)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8-040049
陳情或撤銷結果:自行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當事人提出新事證/補強證據,依據本局109年2月12日奉鈞長裁示事項、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6年9月22日環署水字第1060075039號解釋函及108年4月11日環署水字第1080025293號釋函辦理。
事由:貴處於本市大肚區頂街里大明三街施作「台中市大肚區頂街里大明三街等汰換管線工程」,經本局查核結果,發現該工程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貴處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且該工程已竣工,已涉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違規限期改善部分:該工程已於105年12月29日業已竣工,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之必要。

訴願駁回
不須改善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4-30
(2015-05-29)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8-040048
陳情或撤銷結果:自行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當事人提出新事證/補強證據,依據本局109年2月12日奉鈞長裁示事項、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6年9月22日環署水字第1060075039號解釋函及108年4月11日環署水字第1080025293號釋函辦理。
事由:貴處於本市大雅區中和路施作「大雅區中和路等汰換管線工程」,經本局查核結果,發現該工程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貴處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且該工程已竣工,已涉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違規限期改善部分:該工程已於105年7月15日業已竣工,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之必要。

訴願駁回
不須改善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4-22
(2016-05-05)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2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8-040028
陳情或撤銷結果: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有疏失_漏未審酌,認定之點數因訴願方提出新事證,故計算點數與事實相違背。
事由:貴處於本市后里區施作「台中市后里區三重路等汰換管線工程」,經查該工程屬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地,已符合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中營建工地之事業定義,貴處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並業已完工,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
不須改善 22,500
不須繳納
2018-12-27
(2015-05-27)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7-120047
事由:查貴處為台中市清水區中華路二段東西側汰換管線工程(高美路至中央北路)之開發單位,該工程屬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程(即水污染防治法定義列管之營建工地),惟貴處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且已竣工,已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該工程已於105年4月21日業竣工,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不須改善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12-27
(2015-08-10)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7-120045
事由:貴處於本市大甲區臨江路施作台中市大甲區臨江路等汰換管線工程,該工程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貴處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且該工程已竣工,已涉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該等工程已於105年1月8日業竣工,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不須改善 10,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18-12-27
(2015-10-02)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7-120046
事由:查貴處為臺中市大甲區銅安里無自來水延管工程之開發單位,該工程屬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程(即水污染防治法定義列管之營建工地),惟貴處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且已竣工,已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該工程已於105年3月1日業竣工,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不須改善 10,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18-10-04
(2014-12-01)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7-100008
事由:貴處於本市大肚區王田里、福山里等六里施作「大肚區中和里等六里供水延管工程(進出水管)」,經本局查核結果,發現該工程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貴處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且該工程已竣工,已涉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違規限期改善部分:該工程已於104年10月19日業已竣工,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之必要。

訴願駁回
不須改善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9-09
(2014-12-01)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7-090005
事由: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
不須改善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8-24
(2014-12-16)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10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7-080036
事由:違反水污染防治法

訴願駁回
不須改善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2-09-24
(2012-07-26)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飲用水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11條第1項
文號:31-101-090001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12-26
(2011-09-01)
苗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文號:41-100-120461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05-17
(2010-11-16)
苗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文號:41-100-050698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05-17
(2010-11-16)
苗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文號:41-100-050711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0-12-02
(2010-10-29)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1-099-120003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9-07-15
(2009-03-11)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
法規:飲用水管理條例第11條第1項
文號:31-098-070001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8-12-22
(2008-08-05)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1-097-120175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區管理處豐原給水廠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13-05-02
(2013-04-01)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2年05月0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環境保護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3條第2項
文號:30-102-040020
限2013-05-0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04-19
(2011-02-23)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03月12日。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00-040005
限2011-03-1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0-01-12
(2009-11-25)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099-010003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8-11-26
(2008-10-08)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文號:30-097-110007
不須改善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