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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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9 (2023-08-04)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40-112-110082 事由: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112年8月4日會同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法務部調查局彰化縣調查站、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二中隊等單位至貴廠現場查核,查獲貴廠產出之廢棄物(金屬冶煉爐碴)交由湛泰興業有限公司進行清除處理,貴廠將該廢棄物委託未領有廢棄物清除及處理許可證之業者進行清除、處理,核已違反廢清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3-11-29 (2023-08-04)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12-110083 事由: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112年8月4日會同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法務部調查局彰化縣調查站、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二中隊等單位至貴廠現場查核,查獲貴廠再利用金屬冶煉爐渣,惟未申報每月該廢棄物廠內再利用聯單,核已違反廢清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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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9 (2023-08-04)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2月14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2-110085 事由: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112年8月4日會同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法務部調查局彰化縣調查站、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二中隊等單位至貴公司中壢二廠現場查核,查獲貴廠鋁鑄造製造程序有產出金屬冶煉爐渣及加工區製程有產出廢鋁,惟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未登載,核已違反廢清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否 |
限2023-12-1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3-11-29 (2023-08-04)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2月14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12-110086 事由: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112年8月4日會同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法務部調查局彰化縣調查站、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二中隊等單位至貴公司中壢二廠現場查核,查獲貴廠製程產出及再利用金屬冶煉爐渣,惟未申報每月該廢棄物產出量、貯存量及廠內再利用聯單,核已違反廢清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否 |
限2023-12-1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3-11-29 (2023-08-04)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2月1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 文號:40-112-110089 事由: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112年8月4日會同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法務部調查局彰化縣調查站、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二中隊等單位至貴公司中壢二廠現場查核,查獲貴廠產出之廢棄物(金屬冶煉爐碴)交由湛泰興業有限公司進行清除處理,貴廠將該廢棄物委託未領有廢棄物清除及處理許可證之業者進行清除、處理,核已違反廢清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否 |
限2023-12-1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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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02 (2022-08-04)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11-090004 事由:貴公司為登記資本額新臺幣100萬元以上之基本金屬製造業,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網路申報資料,發現貴公司三重廠申報之110年9、10月產出非有害廢集塵灰或其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1099),申報廢棄物產出、貯存量與實際情形不符。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08-09 (2022-04-19)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 文號:20-111-080015 事由:貴公司三重廠從事鋁鑄造製造程序(M01),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編號:新北市環操證字第F****-00號),於排放管道(P201)執行粒狀污染物採樣及檢測分析,檢測結果為94 mg/Nm3(最大限值:50 mg/Nm3),未符合排放標準。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