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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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1 (2016-08-10)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1000元整,因污染行為已經消滅,不另予限期改善(上開工程已於107年6月11日竣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7-120053 |
否 | 不須改善 |
11,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0-05-04 (2010-03-06) |
屏東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限改日期:099年06月05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修訂年度91年)第16條之2,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5條 文號:23-099-050004 |
否 |
限2010-06-0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