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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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18 (2021-04-28)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0-050045 事由:(一)查貴事業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網路申報再利用廢棄物廢橡膠(廢棄物代碼:R-0301)如下: 1、109年9月:原料使用量為223.88公噸。 2、109年11月:原料使用量為237.27公噸。 3、109年12月:原料使用量為249.44公噸。 (二)又查貴事業109年12月24日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之再利用廢棄物廢橡膠(廢棄物代碼:R-0301)最大使用量為200公噸/月,貴事業實際使用量與核准內容不符,未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規定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並經審查核准,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