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筑混凝土有限公司

企業統一編號: 53030165
企業名稱: 安筑混凝土有限公司

工廠基礎資料

裁罰紀錄

安筑混凝土有限公司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4-11-12
(2024-07-01)
嘉義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文號:41-113-110072
事由:貴公司所有車輛(車牌:KET-2009)於113年7月1日12時05分,行經本縣東石鄉台61及台82交叉路口,駕駛亂丟垃圾,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規定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9-12
(2019-05-1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含改善之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8年10月0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文號:20-108-090005
事由:貴公司從事預拌混凝土作業,經本局於108年5月16日派員稽查,貴公司 (管制編號:R8400019)領有混凝土拌合程序(M01)操作許可證,經查發現空污防制設備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001~A004),其集塵器壓降、清灰頻率之記錄項目未確實記錄,現場亦未能提供製程設備E001~E006之記錄報表,是貴公司未依操作許可證核定內容操作,有稽查單(含照片)可稽。
限2019-10-0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18-10-15
(2018-06-1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條件:完成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變更(與事實相符)之相關證明文件。限改日期:107年11月0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文號:30-107-100009
事由:貴公司屬水泥業,領有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南市府環水字第05503–02號)登載核准納入污水下水道系統排放口:3.4 CMD,惟查貴公司申報106年1月至3月定期申報排入污水下水道廢水量345 m3(345/90=3.8CMD),106年4月至6月定期申報排入污水下水道廢水量353 m3(353/91=3.87CMD),106年7月至9月定期申報排入污水下水道廢水量525 m3(525/92=5.7CMD),106年10月至12月定期申報排入污水下水道廢水量424 m3 (424/92=4.6CMD),107年1月至3月定期申報排入污水下水道廢水量624 m3(624/90=6.9CMD),107年4月至6月定期申報排入污水下水道廢水量328 m3(328/91=3.6CMD),皆超出本府核發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登載核准量:3.4 CMD,未依本府核發水污染防治措施運作。
限2018-11-0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2-23
(2016-01-2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0-105-020047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8-05
(2014-07-3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48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03-080051
不須改善 4,8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6-13
(2013-03-2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02年06月17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2-060010
限2013-06-1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6-13
(2013-03-2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02年06月17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9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2-060011
限2013-06-1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6-13
(2013-03-2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02年06月17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19條,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20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
文號:30-102-060012
限2013-06-1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5-07
(2013-03-2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2年05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2款
文號:20-102-050002
限2013-05-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5-06
(2013-03-2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2年05月23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2-050002
限2013-05-2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5-06
(2013-03-2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2年05月23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2-050003
限2013-05-2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2-12-17
(2012-11-1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02年01月09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4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1-120013
限2013-01-0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2-11-15
(2012-10-2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01-110252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