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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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12 (2018-12-06) |
宜蘭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12月0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0-108-020004 事由:107/12/06 17:45~18:05 1.至交辦地點五結鄉錦草段424地號(工程名稱:鄒淑惠農舍新建工程),發現行為人(立盛昌員工 )正進行燃燒廢棧板、生活垃圾、紙袋等,於周界外排除水蒸氣干擾下,目視判定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排放至大氣中影響空氣品質,稽查現場未裝設粒狀污染物收集處理設備。 2.現場告知電聯業者工地主任應請合法處理業者前來清理廢棄物、生活垃圾、紙袋等,並提供清運聯單或過磅單證明文件。 3.本案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否 |
限2018-12-0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