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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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7 (2023-05-11)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2-050011 事由:貴公司112年5月11日來函敘及,自辦和桐水泥工廠部分拆除工程(本市小港區二橋段OOOO、OOOO地號),領有高雄市政府工務局112年4月19日(112)高市工建築拆字第OOOO號拆除執照,且已繳納空氣污染防制費,核屬公告列管之事業,惟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即先行拆除,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3-05-17 (2023-05-11)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12-050012 事由:貴公司112年5月11日來函敘及,自辦和桐水泥工廠部分拆除工程(本市小港區二橋段OOOO、OOOO地號),領有高雄市政府工務局112年4月19日(112)高市工建築拆字第OOOO號拆除執照,且已繳納空氣污染防制費,核屬公告列管之事業,惟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流向,即先行拆除,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07-21 (2022-01-18)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請於期限屆滿前完成記點缺失項目之改善,並檢具相關改善證明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否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1條第1項規定視為未完成改善,依同法第62條第1項規定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1年09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0-111-070010 事由:彰化廠領有水泥製造程序(M01)操作許可證,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1年1月18日派員進行稽查,依據「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以下稱管理辦法)查貴公司缺失情形有下列3項:1.採堆置區四周以防塵網或阻隔牆圍封者,惟防塵網或阻隔牆高度未達設計或實際堆置高度1.25倍,另自動灑水設施水錶故障且未每日記錄用水量,記缺失點數4點。2.舖設混凝土、瀝青混凝土或鋼板,惟有路面色差,記缺失點數4點。3.裝卸作業灑水設施故障,記缺失點數4點,以上缺失點數總計12點。 |
否 |
限2022-09-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1-01-13 (2020-06-05)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0款 文號:41-110-010704 事由:張貼廣告污染定著物。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3-09 (2020-02-18)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0-109-030010 事由:案經本局於109年02月18日14時13分派員至貴公司(小港區永春街1號)稽查時,於廠區周界外(判定位置:永春街3號廠區內,廠區北側)發現由廠房上方逸散出明顯淡黃色粉塵,嗣進入廠內查察,發現係廠內從事其他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程序(爐石研磨程序)編號:M01),因袋式集塵器(編號:A004)濾袋破損,致粒狀污染物未能有效收集,由廠房頂空隙處及排放口(編號:P004)逸散於空氣中,造成污染。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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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21 (2018-12-03)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3條第1項 文號:20-108-020004 事由:貴公司於和美鎮工東三路2號,從事水泥製造業,因脈動式集塵器濾袋異常,於更換濾袋時操作不慎導致產出粒狀污染物至排放管道(P003)逸散於空氣中。案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7年12月3日下午15時40分派員稽查實地查核屬實,經查貴公司未於一小時內通報本縣環境保護局。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